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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灾区募捐访民被关21小时         ★★★
为灾区募捐访民被关21小时
作者:真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5 23:24:32

(维权网真言报道)今天中午11点多钟,因给灾区募捐而被北京永外派出所关押达21个小时的访民代表才被释放出来。

昨天(5月14日)河南访民代表刘学立跟其他5名女上访者与1名男上访者,一行共7人,前去最高法院信访口为四川地震灾区募捐。从中午12点开始,经过近一个小时,在向上访者募到154元钱时,当地一永安派出所民警前来将他们全部抓到所中,并且还叫来了新闻单位录像,准备将他们作为借救灾诈骗的典型,在遭到访民代表的强烈抵制后,才于今日将他们释放,访民们说:"我们之所以选择在高法信访口,并且在中午开始,就是为了表明我们的光明正大; 我们一行7个人共同作见证,也为了避免有人可能有私心杂念,私藏捐款; 我们事先已经公开说明募捐后直接送到国家民政局,交给救灾部门; 我们由于不懂得参与救灾支援究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但我们初衷是真诚的,并且从一开始,警察就在我们旁边盯着,如果说我们有什么错,警察应该及时出来制止,或者指导我们办理有关手续"。然而据访民所说:"警察开始并没有制止,更没有指导我们按法律来表达爱心。而是等到我们已经募捐一个来小时,才突然对我们采取抓的方式。并且将我们抓到派出所后,一直不给东西给我们吃,也不给水喝,连续提审我们三次,直到今天早晨才每人给了个包子。除了有两个女的昨晚释放,我们另外5人一直关了21个小时,到今天中午11点才释放。这不仅严重伤害了我们救灾的心,而且直接侵害到我们的人身权利。"

维权网的同仁们认为:公民对灾区同情与想尽力提供点帮助,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支持鼓励的!但为了避免社会个别人乘机欺诈,政府的确有监督的义务与权力,不过政府也同时应该肩负引导公民正确为灾区尽力的义务,并努力提供这种渠道,而不是一味地敌视与打压,将民间的一切自发性救助都视为别有用心,甚至是骗财犯罪。这样无疑会挫伤公民参与社会公益事务,关心社会疾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访民募捐可能有些相关手续有待规范与改正,但是他们却不应该因此被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不给食物与水的虐待,更不该被完全当作罪犯来审讯对待。

从访民募捐被关押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警方那种敌视民众,充当暴力专政工具的角色还远没有转变。当此大灾当前之际,这种敌视民间自发救助的行为,显然是不利益于调动/集中全国人民的抗灾意志与力量的。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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