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走在心爱的国土上(人行道),竟要被刑事拘留7天。我能从北京安然回沪,说明我没有犯法。即使犯法,在事发地发生,就应由事发地警察行使执法权,法律是全国通用的。但上海当局却公然违背法律,创立私法,对进京访民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违法拘留我。”
这是徐秋凤2007年11月8日在国家信访局被上海当局截访归来的路途上写的,因为她已预见到回上海后,她可能又将被拘留。为此她紧急吁请全社会正义、良知人士的关注和解救。
徐秋凤是上海浦西世博基地被强迁户,动迁前她自食其力,开公司做生意谋生,生活富足、安逸。
被强迁后,因无收入来源,她的生活条件每况愈下,美好生活图景成昨日回忆,她因此成为苦难访民中的一员。
由于上海当局久拖不决,迫于生活重压的徐秋凤被迫多次进京上访,举报上海违法动迁事实。每次都被上海驻京办截访。
今年十七大期间,因徐秋凤逃离软禁关押地再次进京控告,又被驻京办截访押回上海后,独自去信访部门上访的她,竟被上海黄浦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名刑事拘留,七天后转取保候审。
由于自己系合法有理有节上访,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徐秋凤坚不认罪,并拒绝在刑事拘留单、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
按法律规定,即便是真正的违法者,此未经本人签字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也是无任何法律效力的,何况是无任何违法言行的维权访民。
被释放回家的徐秋凤,愈加痛苦难当、愤懑难平,违法侵权者生活安稳、逍遥法外;被侵害者却生活潦落、动辄被关。如此忤逆、颠倒,是何样社会、政府才会铸成的罪孽?
但即便如此,徐秋凤仍然坚信法律是公正的、坚信中央政府决不会放任不管。为此,被枉法“取保候审”的她再次进京,向国家信访局控告上海当局的残酷与违法。然事实再次击碎了她的天真和愿望,8日回上海的当天,她被半淞园派出所接走后,再无任何音讯、影踪。
紧急请求各界关注!强烈要求上海当局依法办案,不要再干迫害访民的丧尽天良之举!
附件:
一、徐秋凤于2007年11月1日写的《举报违法拘留捏造事实》;

二、沪公黄看释字(2007)662号刑事拘留释放证明书。

马亚莲200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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