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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维权网 >> 文章中心 >> 声明·公告 >> 正文     浙江老民运人士范子良第四次被抄家;广东佛山维权人士陈启棠昨天出狱;陈杨狱友披露陈杨在劳教所遭受虐待。敬请关注!  [维权网  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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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要求依法保护律师执业安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
强烈要求依法保护律师执业安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作者:程海等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4 22:13:37

律师是促进国家走向法治化和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这勿庸置疑。但近年来,律师整体执业环境日益险恶,不仅执业时受到司法、行政部门非法设置的种种障碍,如跟踪、(暴力)阻挠会见和律师取证,甚至律师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这种威胁不仅来自当事人方面,更可怕的是来自公检法部门并有日益增多的趋势,仅今年3-8月份,全国已知发生的律师被公安、法院人员欧打事件就达4起之多,令人震惊!

1、2006年5月至8月,北京程海、张立辉、孟宪明等8位律师在山东省沂南县执业,该县公安局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受到多批多名不明身份人的跟踪、骚扰、殴打,先后8次报案县公安局不作处理;在县公安局二楼当着5位警察的面,程海律师被违法嫌疑人殴打、抢夺和摔坏相机,甚至王成勇等3位警察直接抢夺其卷宗并撕毁卷宗袋;不明身份的数十人多次以暴力方式阻拦律师取证和会见当事人并抢走李劲松律师的摄象机、掀翻其连人轿车;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张立辉被沂南县法院当庭任意和粗暴剥夺辩护权。后多方投诉石沉大海,行政起诉状被退回。

2、2006年5月10日,江西律师欧阳志刚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要求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该所不仅不安排会见,众警察反而对他进行长达5小时非法拘禁、侮辱和殴打。多方投诉至今无人处理。

3、2006年4月13日,辽宁律师高凤泉在辽宁省高级法院信访接待室递送申诉材料时,被该院三位工作人员殴打十几分钟,报警后沈阳市皇姑分局龙江派出所不受理,经行政起诉后该局受理了案件,但至今未作处理。另致信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和辽宁省高级法院肖声院长,均泥牛入海无消息。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据作证的证人讲,还遭报复。

4、2006年3月28日,北京律师王令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时,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的殴打。行政调查处理只是把该法官换了个岗位了之。

5、各地律师在执业中屡受“伪证罪”指控,但大多以无罪结案。

6、近两年律师被当事人或不明身份人殴打致伤的更是不胜枚举。2005年 9月6日中午,北京律师席振和在密云法院开完庭走出法院大门时,遭到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致双腿及手部3处骨折;2005年5月29日,重庆弘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喻某在办案过程中,被一群手持钢管歹徒打伤,车辆被砸;2005年3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门口,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因代理经济纠纷案,遭到3名恶徒袭击,头、面部多处受伤;2006年8月,上海律师毛列群到浦东一码头洽谈时,遭到占据码头的沈氏兄弟一伙十余人殴打,鼻骨骨折且全身多处受伤。

在中央要求依法治国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今天,律师在全国各地依法执业却遇到上述逐步升级普遍的非法侵害,甚至是公检法部门有组织、大规模和连续性暴力侵害,说明有些地方的司法权力部门蔑视和践踏法律到了公然和无法无天的地步!这严重侵犯了律师合法权益威胁到律师的人身安全,破坏了我国法制环境,极大败坏了党和国家、司法机关在国民中的形象甚至国际形象。

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和创建和谐社会的方略我们完全拥护,但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是法制的社会,律师的执业环境如此险恶,怎能走向法制的和谐社会?我们强烈要求严肃查处上述严重违法的司法机关以及相关违法人员,履行依法保护律师执业安全的义务,修改律师法,制定相关关法律法规并切实监督实施,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

我们期待着您的回复。

请求人:

(联系人)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所律师 程海    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凤泉

13601062745                              13804043523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 张立辉     江西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欧阳志刚

13911696311                               13689512461

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和平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劲松

13711161288                               13691124988

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宪明          13521203598

附请求人签名2页,   名律师和法律人士支持签名4页。

2006年10月1日


已签名支持的53位律师和法律界人士:

徐  群 林小建 绕俊惠 杨作福 韩  冰

王  平 李有霖 崔云河 白 斌  荆德昌

李方平 宋书国 黎雄兵 王正志 张建国

张亚梅 郝劲松 张之永 许志永 莫少平

韩培光 乔占祥 夏  霖 江天勇 赵志威

王静思 王  凯 梁宏九 王  梅 孙越兰

胡  琳 孟子财 蒋  强 王朝阳 邵建林

齐维贵 王秉权 阎作宽 姜  伟  孔凡科

尹志明 周聪平 贺新华

1、此件于2006年12月8日从北京特快专递寄中共中央及胡锦涛总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国务院及温家宝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并以基本相同内容寄全国律师协会和于宁会长,题目《强烈要求全国律协公开呼吁和声明:依法保护律师执业安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2、令人愤慨的是,2006年12月27日凌晨,北京律师李方平和李劲松在临沂市又被暴徒用铁棍打得头破血流,多次报警催促公安就是不管!

3、2006年是律师灾难年,中国律师执业过程中受暴力侵害,上升到地方司法机关的暴力侵害和严重的不作为——实际上是纵容,并有日益扩大和蔓延之势。

4、为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呼吁党和国家以及有关责任部门履行保护律师执业安全的职责,我们继续征集全国律师、法律界人士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签名。签名可在网上进行,请用实名,最好留下工作单位和电话,也可与以上7位被打律师联系。

附  件  目  录

一、程海律师:1、《请求严肃查处山东省沂南县11位警察和县公安局一系列严重违法行为》4页,此件2006年7月3日已特快专递寄中纪委检察部举报中心、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贾春旺总检察长和最高检察院举报中心、周永康部长和公安部举报中心,以及山东省上述4部门,邮寄凭证8张/复印件3页;2、2006年6月28日传真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在沂南县律师执业受到非法侵害的紧急汇报和请求》5页;3、程海2006年7月寄山东省高级法院的《行政起诉状》2页、该院铅笔书写的退件通知(铅笔写在退回的诉状首页),邮寄诉状凭证3张/1页,法院退件信封复印件1页。   上述文件所附证据:(1)程海2006年5月9日递交贺永的邵长娟授权委托书、律师会见函复印件(原件交贺永),邵长娟家的户口本复印件;沂南县公安局2006年3月22日给家属邵长娟的批准逮捕通知书复印件。共4页。(2)向沂南县公安局前两次的书面报案材料和请求(保护)书底稿复印件,共3页。(3)孟宪明律师的书面证词和律师身份证明复印件。共3页。(4)程海2006年6月的中国移动手机通话详单复印件1页。

二、高凤泉律师:1、来稿照登的文章2页;2、被打后的照片4页(6张);3、书面证词:徐婉新1页、杨崇诚1页、刘凯2页。

三、欧阳志刚律师:依法履行职务时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非法拘禁5个多小时并被警察群殴所附证据如下:1、《我作为律师在依法履行职务时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非法拘禁5个多小时并被警察群殴的经过》,此件已经递交给深圳市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深圳市公安局信访办、江西省律师协会并邮寄给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大、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共2页。  2、被殴打后的照片2张复印1页、病历本复印件2页。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页。

四、李劲松律师:2006年6月30李劲松律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案控告《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四位警员涉嫌玩忽职守罪》的报案举报信,1页。

五、天涯法律网2006年对广东律师李和平被打的报道2页;2006年4月20日青年导报对北京律师王令被天津法官殴打的报道2页;2006年8月31日新华网对上海律师毛列群被殴打的报道2页;2005年9月新华网对北京律师席振和被打的报道1页。

2006年12月29日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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