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投稿信箱
加入收藏
| 首页 | 声明·公告| 国际人权 |热线咨询 | 调查报告 | 人物 | 法援 | 奥运观察 | 评论 |维权手册| 人权个案 |维权动态| 公民行动 | 小型资助 |
您现在的位置: 维权网 >> 文章中心 >> 国际人权 >> 国际人权简讯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抗议刘绍坤被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第5月-6月合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第3月-4月合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2月)
国际人权简讯(2007年12月-2008年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2007年11月)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2007年10月)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2007年7月)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2007年5月、6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禁止酷刑和
专 题 栏 目
· 新闻言论自由  · 强迫拆迁
· 反污染维权  · 农民土地维权
· 劳工权益  · 妇女权益
· 上访事件  · 煤矿灾案
· 宗教迫害  · 艾滋病关怀
· 结社集会权  · 儿童教育权
· 健康卫生权  · 死刑观察
· 酷刑观察  · 废除任意羁押
最 新 热 门
固顶文章中国2007-2008人权年鉴
推荐文章三千海内外人士致信全国人大、胡
推荐文章中国民间人士关于德国之声中文部
推荐文章特赦杨佳公民建议书第一至十七批
普通文章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猥亵女童 声
普通文章关于扩大律协会员有序政治参与的
推荐文章宪政学者张祖桦谈为什么要呼吁特
推荐文章联合国对公民社会如何庆祝《世界
推荐文章[组图]湖北访民黄翠花三次被关精
普通文章孙丽香、刘景禄涉嫌利用邪教组织
最 新 推 荐
固顶文章中国2007-2008人权年鉴
推荐文章三千海内外人士致信全国人大、胡
推荐文章中国民间人士关于德国之声中文部
推荐文章特赦杨佳公民建议书第一至十七批
普通文章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猥亵女童 声
普通文章关于扩大律协会员有序政治参与的
推荐文章宪政学者张祖桦谈为什么要呼吁特
推荐文章联合国对公民社会如何庆祝《世界
推荐文章[组图]湖北访民黄翠花三次被关精
普通文章孙丽香、刘景禄涉嫌利用邪教组织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第7月-8月合刊)       ★★★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第7月-8月合刊)
作者:维权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4 9:50:54

维权网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

网站:http://crd-net.org  信箱: crdnetwork@gmail.com

同样的世界,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人权 

        国际人权简讯

(2008年第7月-8月合刊)

目录 

(一)联合国人权动态

1、艾滋病规划署发起北京奥运会艾滋宣传活动

2、联合国与国际药品采购机制合作控制艾滋病毒母婴传播

3、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委任新成员

4、联合国大会任命新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5、国际刑事法院纪念罗马规约诞生十周年

6、联合国教育特派专员关注囚犯及在押人员接受教育的权利

7、联合国各机构继续支持中国地震灾区重建工作

8、830日世界失踪者日

9、联合国难民高专对格鲁吉亚和俄罗斯进行访问 

(二)欧盟人权动态

1. 大部分欧洲元首最终不参与北京奥运开幕式

2. 欧洲议会主席呼吁运动员为西藏抗议

3. 英国下议院关注中国基督教徒信仰权利

4. 欧洲议会议员指欧盟领导人在人权上太软弱

5.欧洲议会:中国人权没有实质性改善

三)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行动

1. 127位运动员连署公开信要求中国改善人权

2. 劳工权利团体谴责国际奥委纵容中国剥削劳工

3. 国际特赦发联合国普遍定期审查指引

4. 无国界记者协会号召8月8日在中国使馆前和网上示威

5. 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抗议刘绍坤被判劳教一年

6. 国际组织抗议中国网络封锁后网络得到部分解封

7.人权观察抗议中国在拘押其间殴打倪玉兰并准备将她判刑

8.国际特赦要求立即释放叶国柱

10.国际住房权利中心发表奥运拆迁报告

11.人权观察发表报告《禁区》谴责国际奥委会违反诺言

12.国际禁止酷刑组织呼吁释放多名维权人士

13.一些组织发布新网站及博客吸引年轻人及中国人讨论人权

14.国际奥委会官员对因特网新闻检查失望 

(四) 亚太人权动态

1.联合国亚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迁至尼泊尔

2.新加坡学习中国划定场所允许“自由示威”

3联合国粮食署架设的连接泰国和缅甸的人道空中桥梁起到重要作用

4、联合国呼吁亚太国家政府加强打击对儿童的性剥削 

(五)培训、资助和奖励

1.首个独立以人权为主体的国际电影节11月在伦敦开幕

2.2009 年金尼达。沙甘人权奖呼吁提名

3.人权捍卫者金色郁金香奖呼吁提名

4.英国诺丁汉大学为人权捍卫者设立课程

5.受威胁学者基金接受申请

6.全球化与社会转变课程接受报名

72009奥克(橡树)人权课程招生

    1. 联合国人权动态

  1. 艾滋病规划署发起北京奥运会艾滋宣传活动

(2008年8月1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与北京奥组委联合发起了一项在奥运期间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活动。艾滋病规划署希望通过奥运会这一全球体育盛事,利用运动员们的积极样板作用,不仅在奥运参与者中间预防艾滋病,同时反对针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奥运村的综合诊所配备了可以发放给运动员、各国代表和奥运志愿者的10万只高质量的安全套,以及用中、英、法三种语 言出版的艾滋病预防和反歧视手册。此外,所有的奥运参与者还将得到一份与艾滋病相关的数据材料以及由姚明等体育明星制作的艾滋宣传片。http://www.unaids.org.cn/  

  1. 联合国与国际药品采购机制合作控制艾滋病毒母婴传播

(2008年7月31日)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药品采购机制(UNITAID)同时宣布,三方在今后两年中将耗资5000万美元,帮助9个目标国家控制艾滋病毒母婴传播。这一联合行动将对1000万名孕妇进行艾滋病毒检测,并且为28万5000名母亲和孩子提供艾滋病治疗。接受援助的9个国家包括:中非共和国、中国、海地、莱索托、缅甸、尼日利亚、斯威士兰、乌干达和津巴布韦。这些国家每年艾滋病毒阳性的产妇占全世界的25%。世卫组织、儿基会和国际药品采购机制此前已经联手在8个非洲国家开展了控制艾滋病毒母婴传播的行动,大约34万2000多名女性从中获益。

http://www.un.org/chinese/News/fullstorynews.asp?newsID=10202  

  1.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委任新成员

(2008年7月31日)巴基斯坦律师,夏馨•萨达尔•阿里(Shaheen Sardar Ali)女士,被任命为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新成员,并于2008年8月1日起承担她的职能。 夏馨女士,目前是英国华威大学法学教授,她曾是挪威奥斯陆大学教授及巴基斯坦白沙瓦大学法学教授。她将取代任期届满的伊朗专家赛义德•穆罕默德•哈什米。她专长伊斯兰和国际法律的性别和人权领域,同时对儿童权利,妇女的权利和少数民族问题方面也有很多专业著作和文章。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一个独立的人权机制,受权调查全球各地任意拘留或任意剥夺自由的实例,并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及其他国际法律文书的标准,作出干预, 对侵犯者提出指责,及对应付责任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提出监督改善的建议。其任务还包括各国行政拘留问题,寻求庇护者和难民拘留问题。 工作组由5名独立专家组成的委任根据准则,根据联合国内部规定的地域平均分配原则,目前五位专家分别是来自西班牙的工作组主席Manuela Carmena Castrillo 女士,来自塞内加尔的Malick Sow 先生(副主席), 来自俄罗斯联邦的 Aslan Abashidze先生,来自智利的Roberto Garretón 先生。

有关资料参见:http://www.unhchr.ch/huricane/huricane.nsf/view01/29171EA36B78C960C1257497004710E7?opendocument

关于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功能及工作见:http://www2.ohchr.org/english/issues/detention/index.htm 

  1. 联合国大会任命新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2008年7月28日)第62届联大批准任命南非女法官纳瓦尼特姆•皮莱(Navanethem Pillay)为新一任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皮莱是南非资深律师,自2003年起担任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她曾在1995年被选为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并于1999年当选为庭长。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联合国的各种人权活动。人权高专的任期为四年,承担着多项任务,其中包括:促进和保护所有人切实享有全部人权;推动人权事务方面的国际合作;鼓励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部的人权行动;协助制订新的人权标准;促进人权条约的批准等。此外,人权高专还获授权处理严重侵权行为,并采取预防性行动和措施。 但人权高专要发挥主要作用,她的工作必须得到联合国秘书长及大会支持。包括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资金必须增加,过去的资金比例一直处于与联合国其他事务不成比例地象征性,连翻译文件都要等待资源。此外,政府的信任及减少攻击也非常重要。

有关皮莱的介绍:http://www.un.org/News/Press/docs/2008/sga1145.doc.htm

 相关新闻:http://www.unelections.org/?q=node/872              http://www.nytimes.com/2008/07/19/world/africa/19nations.html 

  1. 国际刑事法院纪念罗马规约诞生十周年

(2008年7月17日) 国际刑事法院在联合国纽约总部举行仪式,纪念《罗马规约》10周年, 对国际刑事司法体系建设的重要贡献。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主席、哥斯达黎加外交部长布鲁诺•乌加特(Bruno Stagno)表示,罗马规约通过后十年来,国际刑事法院完成了机构建设,对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中非共和国和苏丹境内发生的严重罪行进行调查和审理,迄今已经发出了十多个逮捕令。

《罗马规约》(即《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最初文本于1998年7月17日,由外交全权代表会议通过,2002年7月1日生效,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ICC)也于当天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荷兰海牙,其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法语。

   根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将对批准国及联合国安理会移交的案件进行审理,但只审理2002年7月1日以后发生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严重的国际犯罪案件。国际刑事法院与现有的其他国际司法机构的不同,其他法庭均有一定存在期限,而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设有18位法官,1个检察官办事处,1个预审庭,1个审判庭和1个上诉庭。18位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9年,不能有两位法官来自同一个国家。国际刑事法院将审理国家、检举人和联合国安理会委托它审理的案件。此法院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但是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是在各个国家所属的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介入。检察官将根据国际刑事法院预审法庭的同意,应某个国家或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对罪犯进行起诉。根据规定,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2002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犯罪案件。

   中国法学专家,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王铁崖对该法庭的建立及中国交流作出了不少努力。 不过,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均尚未签署规约。到2008年6月为止,已有106个国家成为《罗马规约》成员国,还有40个国家签署了《罗马规约》,但尚未批准。

有关罗马规约见:http://www.icc-cpi.int/library/about/officialjournal/Rome_Statute_English.pdf

有关国际刑事法院: 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facts/iccfact.htm

                 http://www.icc-cpi.int/home.html&l=en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于2008年7月18日发表长达244页报告,回顾及展望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以来的运作。报告全文见:http://www.hrw.org/reports/2008/icc0708/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以来最具争议的案件,可数最近控告苏丹总统巴希尔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犯有战争罪行的案件。 2008年7月14日,检察官刘易斯•莫雷诺-奥坎波请求法庭向巴希尔发出逮捕令。引起各国政府不同反应。有关讨论见:

http://hrw.org/chinese/docs/2008/07/14/sudan19414.htm

http://www.infzm.com/content/14640

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807/160020646.htm

http://action.amnesty.org.au/news/comments/15832/  

  1. 联合国教育特派专员关注囚犯及在押人员接受教育的权利

(2008年7月10日)联合国教育特派专员――弗农•穆尼奥斯•比利亚洛沃斯(Vernor Muñoz Villalobos)先生,呼吁在狱或曾经在狱或受关押的人士向他反映在押人士获得教育权利的情况。他希望收集无论男性、女性或未成年人或曾经在囚人员、不论伤健、不论种族、宗教、性倾向、肤色、文化背景、所在国家,向他提供其在囚获期间得教育权利的困难,经历和经验,能否获得教育机会,所受教育是基本还是专业,无论他们曾经主动要求或监狱主动提供教育机会, 以帮助他准备一份专项研究报告,向2009年6月的人权理事会呈交。教育特派专员希望透过报告,厘清被关押人士受教育权利的规定范围,清晰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履行的相关义务,并收集一些好的例子,为世界各地提供建议。也欢迎负责在狱人士工作的机构,无论政府或非政府,向他作出建议。个人经验及建议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 寄往以下地址: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education

P.O. Box 1245-1007,Centro Colon,Costa Rica

或电邮:vernormu@yahoo.es

特派专员预先向各界表达他的感谢!

更多相关资料:http://www.right-to-education.org/

http://www.prisonlegalnews.org/Visitors/(S(nsapz145fauzv055wzwatz2v))/displayListServ.aspx?listid=3319&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7联合国各机构继续支持中国地震灾区重建工作

2008年8月12日,联合国系统驻华协调代表办事处在中国汶川大地震发生三个月之际,公布了一份联合国正在地震灾区进行的项目单。联合国系统驻华协调代表马和励 Khalid Malik)表示,联合国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人民的灾后重建工作,并期望国际社会能够继续携手帮助中国政府和受灾民众重建家园。公布的这个项目单列举了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发计划署、教科文组织、人口基金和世界卫生组织等为帮助灾区重建而开展的工作。

国际劳工组织和英国国际发展部设立的“创办并改善您的企业”项目致力于帮助小企业家和工人重建和恢复企业。以外,该项目还旨在通过提供小额信贷来帮助农村地区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帮助他们重拾生计。儿童基金会将和中国政府共同建立三十个儿童友好小组,以帮助在地震中受到精神伤害的家庭和儿童的恢复。这些小组将组织社会活动,也将帮助专家找出那些表现出受到精神伤害预兆的孩子们,以提供特别的帮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法学会进行了一次法律问题评估,旨在了解灾后救助与重建过程中涉及到的权益保护、孤儿收养、遗产继承以及保险理赔等法律问题,以加强法治。开发署还与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在早期重建和灾害风险管理方面共同建立了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此外,开发署还批准了一个为期两年、价值350万美元的方案,旨在帮助一些受到地震严重影响的贫困村庄进行重建以及在环境、社会心理方面恢复。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致力于帮助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两个世界遗产地恢复重建,它们分别是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以及青城山和都江堰遗产地。此外,教科文组织还在支持严重受损的四川省马尔康县广播电视台的灾后重建工作。除已经提供的援助外,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正在筹集120美元,用于早期救助和恢复卫生保健服务。这些基金将主要用于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所需的卫生用品、设备、物资和培训。世界卫生组织就卫生系统规划重建方面提供了建议和技术支持,并应中国政府的要求集中了灾后重建方面的专家以提供国际最佳经验。此外,世卫组织还在设计心理支助工作者培训项目以及防控传染病方面提供了支持。 

7月16日,联合国驻华系统发布了总额为3350万美元的援助呼吁,用于协助汶川大地震的灾后重建工作。(参阅联合国网站) 

8830日世界失踪者日 

20088月)本月30日是国际失踪者日”。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将关注巴基斯坦强迫失踪及世界各地以反恐怖主义为由,强行令人失踪的问题。过去数年强迫失踪案件有所增加,其中许多受害者是儿童,甚至是残障人士,但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将强迫失踪列为 一项单独的刑事罪。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自1980年成立以来,已向世界上90个国家的政府提交了超过5万起强迫失踪案件要求调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066月首届会议上一致通过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草案,该草案与20079月在联合国大会获得通过。一些国际组织当日相应的行动参见国际反失踪联盟网站: http://www.icaed.org/

9、联合国难民高专对格鲁吉亚和俄罗斯进行访问

因格鲁吉亚南奥塞梯冲突引发难民潮。2008年8月18日到22日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对格鲁吉亚和俄罗斯进行了为期四天的访问。古特雷斯18日抵达格鲁吉亚进行访问后前往莫斯科,与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Sergey Lavrov)就南奥塞梯和格鲁吉亚其他地区的人道局势、俄罗斯北奥塞梯的人道救援工作及流离失所者自愿返乡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后又前往北奥塞梯地区,会见了俄罗斯紧急救灾部和移民部门的官员,并走访了南奥塞梯流离失所者暂时居住的营地。难民高专由北奥塞梯进入南奥塞梯,这是目前进入南奥塞梯的唯一途径。这是本月早些时候格鲁吉亚爆发冲突以来第一位高级国际官员进入南奥塞梯。古特雷斯对当地的人道主义状况、人道主义援助准入的可能性以及流离失所者返乡的条件进行了评估。他表示,南奥塞梯流离失所者期待着安全局势尽快得到改善,以便返回家园联合国难民署表示将继续以严格的非政治性质的方式开展援助,并且强调所有流离失所者无论种族、宗教或政治派别都有权返回家园。(消息来源:联合国网站) 

(二)欧盟人权动态  

1. 大部分欧洲元首最终不参与北京奥运开幕式

(2008年8月8日)因为中国人权状况不佳,令欧盟大部分成员感到认同北京奥运的尴尬和为难。作为国际社会成员,他们不愿意杯葛奥运。派了国家代表队出赛,国家领导人又不能不出席支持。最后唯有以元首不出席开幕式,来表达道德立场。27个欧盟成员国,只有9位领导人出席北京奥运开幕式。大部分欧盟国家领导人,虽然对中国都保持低调,但均以不同形式表达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满。法国总统本也因为中国政府对西藏的武力镇压,表示不出席,但最后作为欧盟代表与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塞浦路斯、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荷兰、芬兰、卢深堡大公国总理出席。4月欧洲议会要求成员不出席开幕式以抗议中国人权状况恶劣。但由于美国表示出席,其他一些国家有所犹豫,改以低调方式抗议,例如德国总理说她要休假不能出席。意大利领导人说北京太热了。但为了挽回外交面子,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派外交部长出席,希腊、瑞典、丹麦、葡萄牙、爱尔兰也跟随,只派文化及体育部长去北京,奥地利及匈牙利则没有国家领导人出席。

波兰却果断地以所有政府人员不出席表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抗议。捷克总理也在西藏事件后在身上披上西藏旗,在电视上公布不出席中国奥运开幕。立陶宛总理姿态强硬,但为了支持自己国家体育代表队,以私人而非国家身分出现在北京一些比赛项目场馆。不过根据英国国际先驱论坛报及法国24传媒的调查,在法德英意西,只有23%-44%的人希望国家领导人抗议,50%-65%宁愿运动员杯葛奥运会。结果,国际奥委会出台比原本奥林匹克规章更严格的指导方针,禁止运动员参与抗议或以其他方式表达政见。 尽管如此,法国国家队部分运动员,参与一分有45万读者的杂志,做了一个奥运专题,13位运动员手持中国维权人士照片拍照表示对他们的支持。(包括:郭飞雄、曾金燕、胡佳、杨子立、陈光诚、毛恒凤、高智晟、叶国柱、黄金秋、师涛、哈达、秦永敏和新疆流亡女异议人士热比亚被关押的家人)。其他有些国家的运动员,尝试包括在运动衣上写上自由甚至纹身,但在国家奥委会敬告后取销行动。最后127名出席北京竞赛的运动选手中,40多名签署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以和平方法解决西藏冲突,释放良心犯,停止执行死刑以取代本来打算在入场时叫口号和展示横幅的行动。

http://euobserver.com/9/26588/?rk=1 http://www.france24.com/en/20080403-china-dissident-online-hu-jia-olympics-human-rights-blog-wife

http://in.reuters.com/article/worldOfSport/idINIndia-34785920080801  

2. 欧洲议会主席呼吁运动员为西藏抗议

(2008年8月3日) 欧洲议会主席汉斯•盖特•波特林(Hans-Gert Pottering)呼吁运动员在中国运动场上为西藏抗议,要求他们不要忘记西藏。他说,每位运动员,不论男女,都可以用他们个人的方式发放信号。支持那些只是为了自己的文化得到承传的西藏民众。他又批评中国与西藏的对话并无进展。

http://au.sports.yahoo.com/news/article/-/4849483/euro-parliament-chief-urges-olympic-athletes-act-tibet  

3. 英国下议院关注中国基督教徒信仰权利

(2008年7月3-12日)英国下议院议员向外务及英联邦事务大臣曼恩,质询中国基督徒信仰自由的权利, 以及英国向中国质询对基督教的迫害时,中国政府的回应。曼恩回答说英国持续关注中国某些宗教信徒受到的持续骚扰及法律上的限制。违反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英国政府一直敦促中国正式加入该公约,并在英国首相2008年1月拜访中国时提出,2月外交部长访华时也提出。联合国非洲亚洲事务官也于2007年8月,对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提出过,2008年1月和5月英国与中国人权对话也提出过信仰自由的关注。英国会持续关注中国信仰自由的问题。

  此外,对于英国对中国援助方面,曼恩回答说,英国透过千禧计划对中国承诺援助至2011年,其中最主要项目是消除贫穷及防止爱兹病及肺痨。但是对于地震,英国政府到目前为止已捐助2百55万英磅,其中包括350万英磅支持工人再培训及重新发展小型企业。这些钱都交给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发放。

http://www.parliament.the-stationery-office.co.uk/pa/cm200708/cmhansrd/cm080707/text/80707w0042.htm 

4. 欧洲议会议员指欧盟领导人在人权上太软弱

(2008年7月17日) 葡萄牙欧洲议员,欧洲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成员Ana Maria Gomes 在接受采访时督促欧盟轮值主席国法国和欧盟外交部长对俄罗斯和中国展示强硬立场,以推动良好治理和人权。Gomes认为欧盟在人权等基本价值上不应该含糊其辞,同时要保持立场的连贯性,只有这样欧盟的立场才能获得公信力。Gomes 认为欧盟应该在达富尔Darfur的人权救援中采取更多措施,包括落实非洲联盟和联合国的混合部队,停止和被国际刑事法庭通缉的苏丹总统巴瑟尔(Bashir)打交道。Gomes本人并不赞成抵制北京奥运会,不过她认为应该促使奥运会成为中国包括西藏人权改善的一个机会。欧盟轮值主席萨科奇既然决定参加北京奥运会,他有义务清晰的响亮的提出欧盟的人权关注。这种人权关注,不仅仅事关中国本身,并且也牵涉到在国际人权问题上,中国扮演的角色,比如在达富尔,缅甸,津巴布韦等国中国的特殊角色。Gomes认为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会,有义务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人权保护。

http://www.euractiv.com/en/opinion/mep-eu-leaders-weak-human-rights/article-174308  

5.欧洲议会:中国人权没有实质性改善

(2008年7月10日) 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认为在经济和贸易方面,欧洲和中国取得了良好进展,不过在人权和民主领域,却没有实质性的进步。该决议对中国和欧洲在诸多全球化议题上的对话和合作表示赞赏,提醒中国在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早期预警的重要性,对中国恢复和达赖喇嘛方面的接触表示欢迎。决议对中国系统性的人权侵犯以及糟糕的人权记录表示遗憾,督促中国切实履行当初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的承诺,希望中国借举办奥运会的历史性机会展示对人权的尊重,释放政治犯。

http://www.unpo.org/content/view/8397/69/

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pubRef=-//EP//TEXT+TA+P6-TA-2008-0362+0+DOC+XML+V0//EN&language=EN 
 

(三)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行动  

1. 127位运动员连署公开信要求中国改善人权

(2008年8月8日)127位来自不同国家的运动员,包括40位在北京出席比赛的运动员,连署一封致胡锦涛的公开信,要求中国改善人权。连署者包括与刘翔互相欣赏的古巴跨栏好手Dayron Roble,美国400米赛跑运动员DeeDee Trotter, 克罗埃西亚跳高好手Blanka Vlasic等。 公开信由国际特赦组织德国分会发起。要求中国政府,以和平方法解决西藏问题,及其他国内冲突,保障基本人权; 保障表达及信仰自由,包括西藏人的信仰自由; 保证人权捍卫者不再受骚扰或构陷入狱;停止执行死刑。信件于8月8日开幕式时公布并递交中国领导人。虽然,不少国家奥委会都向其国内的运动员发出敬告,禁止他们带国际人权组织的资料去北京,或者用不同方式表达个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意见(包括英国2008年2月的指引,及澳大利亚6月的通知)国际奥委会也作出指引限制运动员的博客发表对中国的批评,但仍有不少运动员希望透过积极推动而非杯葛的途径,要求中国改善人权。

有关报道:http://www.brandrepublic.com/News/838146/Olympics-athletes-press-China-Tibet-human-rights/ 

国际特赦德国分会网站上的详细资料 (德文):

http://www.amnesty.de/presse/2008/8/6/sportler-fordern-zur-wahrung-der-menschenrechte-china-auf  

2. 劳工权利团体谴责国际奥委纵容中国剥削劳工

(2008年8月4日)全球性的劳工权益团体,公平奥运 (Play fair Campaign)在香港举行抗议活动,指北京奥运会主办者及赞助商忽视中国以剥削劳工的方式制造奥运会的产品。他们对国际奥委会感到失望,因为国际奥委会拒绝讨论童工,工作时间过长以及工资不公平等问题。其中一名代表,国际工会联盟(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的秘书长赖德说:"自从我们首次呼吁国际奥委会挺身维护制造奥运会产品劳工的权益以来,五年已经过去,可是情况依旧。"赖德说:"金钱再度流入奥林匹克运动的金库中,可是带来财富的劳工仍然受到剥削。"

http://www.playfair2008.org/  

3. 国际特赦发联合国普遍定期审查指引

(2008年8月1日)在铺天盖地的奥运声音下,中国已经悄悄进入联合国新的普遍定期审查机制,被审查的议程。国际特赦发表联合国普遍审查制度――给中国人权推动者的指引,帮助国内基层组织准备参与审查程序。

下载指引:http://asiapacific.amnesty.org/apro/aproweb.nsf/pages/SCHbazzar_UPRguide

联合国普遍定期审查制度(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是联合国有关人权的一项新机制。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60/251号决议案,建立新的人权理事会取代原来的人权委员会。同时,决定在人权理事会下增设一个普遍定期审查制度,让各国公平地参与审查和接受审查,以推动整体人权发展。中国是在第四次接受审查,日期是2009年2月5-16日。 非政府组织要在2008年9月1日前向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交资料及建议。资料及建议必须限制在5页纸以内。(根据联合国会议服务程序,要在开会前五个月提交资料。)

提交地址: uprsubmissions@ohchr.org  

4. 无国界记者协会号召8月8日在中国使馆前和网上示威。

(2008年7月31日)无国界记者协会呼吁人们在2008年8月8日奥运会开幕式那天,在伦敦、马德里、柏林、巴黎、华盛顿、布鲁塞尔、蒙特利尔、罗马和斯德哥尔摩等地的中国使馆前举行示威,抗议中国日益增加的对记者和维权人士,抗议对西藏和维吾尔人士的压制。同时,在瑞士洛桑的奥运会博物馆前面也会有示威活动。记者无国界同时组织了一场网络示威活动,

网址是:http://www.rsfbeijing2008.org 

记者无国界说,中国的人权人士被羁押,骚扰,强迫离开北京,而海外的民主人士被禁止回国,中国政府和国际奥运会却以这些人权侵犯为基础来展开他们的奥运盛会。迄今为止,已让有大约100个记者、博客作者、网民、网络异议人士被监禁在中国监狱,而网络和媒体的审查更是普遍性的。中国政府没有履行奥运会改善人权的承诺。据报道,到8月15日,已有至少一万七千个各国人士在网上留言抗议中国缺乏新闻自由。细节参看:http://www.rsf.org/chinois_frame.html RFA 网站 

5. 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抗议刘绍坤被判劳教一年

(2008年7月30日)世界反酷刑机构和国际人权联合会的共同项目――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发表紧急呼吁,抗议刘绍坤被判劳教一年。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说刘绍坤是四川德阳广汉的一个中学老师,在地震发生后,他前往灾区把看到的坍塌的教室拍照,并放到了网络上,他对学校建筑质量感到愤怒,认为那是豆腐渣工程。2008年6月25日,刘绍坤以散步谣言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被逮捕,7月23日,刘的妻子得知,刘绍坤被判劳动教养一年。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对此事件表示深切关注,并注意到这是最近一波对中国人权捍卫者严厉镇压行动中的又一起事件。

http://www.omct.org/index.php?id=&lang=eng&actualPageNumber=1&articleId=7933&itemAdmin=article  

6. 国际组织抗议中国网络封锁后网络得到部分解封

(2008年7月30日)包括人权观察、国际特赦组织、无国界记者、国际记者协会等多个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地新闻媒体向国际奥委会施压,抗议连在北京新闻中心记者都无法上网,阅读国际组织日前发表的报告及取得国外的消息。国际奥委会在声明倒地的边缘,与北京奥运组委会进行了交涉,要求中国当局信守承诺,解除所有网络封锁。面对压力,中国领导人胡锦涛在8月1日会见境外25家媒体记者,同日,美国之音、英国广播公司(BBC)、自由亚洲电台、德国之声、国际 特赦、香港《苹果日报》等十几家网站同时解禁。

无国界记者称,中国政府任意行事,随便阻止登陆某些网站的做法实在难以令人接受。在拥有两亿五千三百万网民的中国,这种严密控 制信息、禁止浏览网站的政策不知还能持续多久。目前,部分网络开放的政策证明中国政府对外界压力并非毫不理睬。2008年7月31日,在北京媒体中心的记者可以登陆国际大赦组织的网站和包括中文版在内的BBC网站。但是仍然无法浏览宗教组织法轮功和西藏独立组织的网站。8月1日,由某支持西藏独立的学生组织举办,面向外国记者的网上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仍无法看到。独立新闻网站“西藏国际邮报”和“博讯”网站在中国境内仍被封禁。在“谷歌”中文站和“谷歌”网站上,搜索关键字“博讯”的结果竟是“无法找到”。无国界记者中文版(rsf-Chinese.org)和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维权网)的网站(www.crd-net.org)仍然无法浏览。

查询更多内容:http://www.rsf.org/article.php3?id_article=28028  

7. 人权观察抗议中国在拘押其间殴打倪玉兰并准备将她判刑

(2008年7月29日)人权观察根据维权网的消息,发表倪玉兰专题,抗议当局逮捕这位47岁,曾任18年律师的维权人士。报告列出倪玉兰维权及被捕的经过及个人背景。人权观察认为倪玉兰是因为维权工作,与政府有不同意见尔遭倒逮捕及判刑。要求立即释放她。http://hrw.org/english/docs/2008/07/29/china19494.htm

北京2008年奥运会 

8.国际特赦要求立即释放叶国柱

(2008年7月23-26日)国际特赦组织要求立即释放住房权捍卫者叶国柱。 国际特赦表示叶国柱因申请反对强制拆迁的游行而被逮捕,并于2004年12月被判刑,他的刑期于2008年7月26日到期。但北京宣武区警察在他出狱前把他接走,并表示他会被监禁到奥运会结束后或10月1日后。 其后于7月26日又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设计罪名延续他的被关押期。国际特赦认为,叶国柱先生被监禁是为了防止他说出真相,包括他自己和那些他类似的因为奥运会而被强迫拆迁的人们。这种作法完全和北京奥运承诺改善人权,及与《奥林匹克宪章》尊重人性尊严,背道而驰。

原文链接:

http://www.amnesty.org/en/news-and-updates/news/ye-guozhu-must-be-released-immediately-20080723

后续行动:http://uncensor.com.au/uncensor/blog/detained_for_the_good_of_his_family/

9. 人权观察批评尼泊尔政府帮助中国阻止西藏抗议

(2008年7月24日)发表一分题为《讨好中国,尼泊尔限制境内西藏人》的报告。报告共64页,记录尼泊尔政府为讨好中国对境内西藏人大肆侵犯的细节。报告指出,尼泊尔任意逮捕了数以百计的抗议中国的西藏人和限制他们的游行示威的权利。被逮捕的示威者被殴打,有尼姑在看守所遭到性侵犯。人权观察组吁尼泊尔政府尊重西藏人和平示威的权利,并停止逮捕,骚扰和虐待那些人。

报告说3月份以来几乎每天都有西藏流亡者在尼泊尔的首都抗议。尼泊尔警察已经封锁了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和联合国办事处之外的抗议。最初警方用警棍和催泪瓦斯驱散人群,但在国内和国际人权团体批评后停止。在远离使馆区的地方警方允许一些示威活动。最近有示威者试图强行冲进加德满都中国签证处。他们还投掷杂物及踢大门。 示威者和警方之间的冲突已导致了轻伤。数以千计的西藏难民居住在尼泊尔。报告全文:http://hrw.org/reports/2008/tibetnepal0708/  

10. 国际住房权利中心发表奥运拆迁报告

(2008年7月16日)位于日内瓦的国际住房权利中心(Centre on Housing Rights and Evictions [COHRE])发表《同一个世界,谁的梦想》 报告,指出北京奥运已造成1百50万人流离失所。报告指国际奥委会必须对受权中国举办奥运,导致如此严重住房权利侵犯负责。同时谴责国际奥委会没有设立鉴察机制,有效阻止这些侵犯发生,和帮助被拆迁人士。包括强迫拆迁引申的其他人权侵犯,例如暴力对待拒绝搬迁的人和对和平抗议拆迁人士的拘押。

报告全文:http://www.cohre.org/beijingreport  

11. 人权观察发表报告《禁区》谴责国际奥委会违反诺言

(2008年7月7日) 人权观察发表的报告《禁区》 共71页, 记录2007年12月到2008年6月其间,外国记者采访的困难及遭到的限制。谴责国际奥委会没有致力保障它和中国共同作出, 让外国记者自由采访的承诺。报告指中国禁止国内媒体在奥运前报道或刊登任何不奉承中国政府的新闻,评论或消息,令外国媒体被孤立,成为唯一发掘事实报道的来源。继而,中国政府骚扰,恐吓外国媒体的当地助手,和被采访对象,令外国媒体没法进行调查。中国又封锁部分地区,例如西藏,令外国媒体无法进入。 

   报告说, 此外,外交部拒绝调查外国记者及家人遭到要杀死他们的恐吓。至少10名外国记者和他们的家人在3月-4月报道西藏事件后受到不段骚扰,恐吓和生命威胁。2007年9月,路透社资深记者Chris Buckley,在采访由农村到北京上访的农民,被非法关押后,遭到数名穿便衣身分不明的人攻击及殴打。2007年10月另一名欧洲电视记者在河北采访农民抗议时遭到类似攻击。此外,中国政府企图阻止外国媒体入境,07年11月以来,外国有线电视记者因公开投宿公开投诉安徽政府官员只之前的骚扰和拘禁,被外交部告知他会被取销采访奥运的资格。其他一些媒体投诉不能得到签证去中国采访,也有不少投诉中国设置禁区或不能在一些地点,例如天安门进行采访。

    报告同认为国际奥委会应对外国记者负最大责任,因为它没有监督中国确保承诺。 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第51条"(国际奥委会)采取所有必须措施确保不同媒体全面采访,让世界最多的观众获得信息。"

报告全文:http://hrw.org/reports/2008/china0708/  

12. 国际禁止酷刑组织呼吁释放多名维权人士

(2008年7月-8月)自6月以来,中国有更多维权人士受到监禁和关押或强迫失踪。国际禁止酷刑组织发出多封紧急呼吁,要求释放叶国柱,黄琦,谢长发,吕洪来,姚立法,孙林,等维权人士,保障他们免受酷刑,并抗议刘绍坤被押。此外,该组织有向胡锦涛发公开信,表示关注中国维权律师包括李和平,李柏光,江天勇,腾彪,黎雄兵,李方平,樊亚峰,张星水等被骚扰和限制自由的状况。要求中国政府尊重法治及律师在法律程序中的角色。 另要求释放胡佳,毛恒凤,郭飞雄等为其他人呼吁而入狱的人士,保证他们免于酷刑和有辱人格待遇。专重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

http://www.omct.org/index.php?id=&lang=eng&actualPageNumber=1&articleId=7914&itemAdmin=article

http://www.omct.org/index.php?displaySearch=true  

13. 一些组织发布新网站及博客吸引年轻人及中国人讨论人权

(2008年7月-8月)加拿大人权与民主中心的新网站以世界各奥运会及奥运会主办国家对当地及其他国家带来倒人权侵犯为主体,持续观察及讨论大型国际活动到底为人民带来甚么,如何改善基有效观察才可以确保这些活动不会构成过分负面影响。http://www.olympicjournal.ca

国际特赦就死刑,非法关押,新闻及表达自由,人权捍卫者待遇及奥运承传5方面进行讨论,希望吸引中国海内外青年对该5各范围的关注。此外首次在主网站开设非官方语言的中文网站。 http://www.thechinadebate.org/cn/ 

http://www.amnesty.org/en/cn/about_amnesty_international 

无国界记者7月30日公布了一组给外国记者的建议,用以报道中国的人权状况。http://www.rsf.org/article.php3?id_article=27993

保护记者协会新博客,让记者从北京直接发新闻报道新闻背后的故事。

http://www.cpj.org/blog/  

14.国际奥委会官员对因特网新闻检查失望

(2008年8月2日)国际奥委会一位高级官员,于7月31日为错误地声称在北京奥运期间,中国将允许完全不受限制的上网而向外国记者道歉。国际奥委会传媒委员会主席高斯帕尔说,他以前不知道国际奥委会高级官员已经同意北京屏蔽某些网站。高斯帕尔说,这种情形不能接受。国际奥委会8月2日与北京奥组委举行会议,据说,要求中国方面解释为什么没有按照之前的有关协议,在奥运会期间解除对互联网的所有限制。中国随后解除了对国际特赦,人权观察等组织网站的封锁。但与法轮功、西藏以及民主运动话题有关的网站仍然被禁。 国际奥委会新闻委员会主席高斯帕表示,国际奥委会一贯要求的全面网络自由的政策并没有改变。国际奥委会将持续监督中国当局对网络的审查,以确保国际媒体对奥运会的报导不受影响。 http://www.iht.com/articles/2008/07/30/technology/30webolymedia.php  

(四)亚太人权动态

1.联合国亚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迁至尼泊尔

2008年8月18日消息,联合国亚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最近迁至尼泊尔。联大1987年通过决议建立亚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成立20年以来,区域中心一直在纽约总部开展工作。20077月,联合国与尼泊尔政府签署了东道国协议,决定将区域中心迁至尼泊尔办公,以便加强区域中心与会员国之间的合作。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亚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需要应对核扩散、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贩运、地雷和战争遗留爆炸物、武装冲突、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抬头等方方 面面的问题。不过,这些问题并不是亚太地区所专有,这正是为什么联合国强调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个层面上推动裁军和核不扩散进程的重要性。他指出,与成员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是使联合国工作最有效的方式。随着亚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与成员国合作的加强,联合国将继续推动区域对话、采取建立信任的举措,协助成员国采取切实的裁军措施,使亚太地区成为一个和平与裁军的中心。

2.新加坡学习中国划定场所允许“自由示威”

新加坡建国40多年来首次允许人们举行户外示威活动。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该国国庆群众大会上演讲时,做出以上宣布,以显示政府为创造更开放民主的社会风气所作出的努力。李显龙在18日的电视演说中表示,将允许民众在现有的“演说角落”进行户外示威。 新加坡政府在2000年开辟演说角落作为户外政治演说场所,演说者事先必须跟警方登记。不过李显龙也注意到,使用那个角落公开演讲的人不多。 他说,政府将以“柔和”的方式去处理户外示威,允许人们在该角落举行公开示威,不应该再让警方干预。 但李显龙强调,示威者还是必须遵守基本的法律与秩序,并避免触及种族、语文和宗教议题。此举与中国奥运划定示威区但74申请没有一项成功的方式无异。 著名的反歧视同性恋者活动人士客欧伟鹏质疑政府的新举动:“政府对国际货币基金会——世界银行会议期间的负面报道感到难堪,因此这可能只是一个公关手段,向人们显示说‘我们允许户外示威’ 新加坡是中国以外最严重限制言论自由的亚洲国家。中国死刑人数最到,但新加坡死刑以国民人口比例计算则是全球之冠。

3、联合国粮食署架设连接泰国和缅甸的人道主义空中桥梁

在缅甸5月遭遇强热带风暴“纳尔吉斯”袭击之后,世界粮食计划署着手建立由泰国到缅甸的人道主义空中桥梁,该署在8月22日表示,这个通道已经已经完成使命,过去三个月中,共有232架次装载着救灾物资的飞机由这一通道飞往缅甸。5月登陆缅甸伊洛瓦底三角洲的强热带风暴使240多万人受到影响。为加速向灾区输送救援物资,粮食署在524日在泰国曼谷国际机场设立了占地2万平米的物资供应站,通往缅甸的空中桥梁开始投入使用,大约有4000吨援助物资由这一途径运抵灾区。粮食署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援助行动并建立了后勤服务网络,因此在国际紧急救援行动中往往承担着为各人道主义机构提供后勤服务的任务。在本次对缅甸的救援行动中,粮食署在援粮和其他物资供应以及向灾区运送人道救援人员方面同样发挥了中心作用。 粮食署22日同时也向泰国政府在开辟空中桥梁方面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粮食署亚洲区域负责人班伯里(Tony Banbury)说,对粮食署和整个联合国大家庭以及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来说,这座向缅甸民众输送援助物资的空中桥梁都至关重要。目前对缅甸受灾民众的国际援助仍在继续进行。(消息来源,联合国网站)

4联合国呼吁亚太国家政府加强打击对儿童的性剥削

2008年8月20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区域负责人辛格(Anupama Rao Singh)在泰国曼谷召开的一个区域会议上表示,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仍然是儿童遭受性剥削问题的热点地区,区域各国政府应实施更为严厉的打击措施。为期两天的第三届禁止对儿童商业色情剥削世界大会东亚太区域筹备会议”星期二在曼谷闭幕。本次会议旨在为今年1125日至28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禁止对儿童商业色情剥削世界大会提供建议。与会代表在会上讨论了一套旨在减少儿童色情、贩运儿童、网络犯罪和旅行期间的性虐待等问题的具有时间限制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在每个国家对性侵害儿童的罪 犯进行登记,以便对他们实施监控,防止他们通过出国旅行来虐待其他国家的儿童;建立治外法律(extraterritorial laws),确保那些在国外性侵害儿童的人员在必要的条件下被送回其本国受审;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所有国家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将制作、传播和拥有儿童 色情内容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确保网络服务供应商提供屏蔽和过滤服务、防止有人通过网络提供儿童色情图片。此外,与会代表还提出,各国应该为那些由于贫困而陷入遭受性侵害境地的儿童提供更多的保护,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区;应该对那些可能接触到容易遭受侵害的儿童的人进行教育和宣传;男孩同样也可能成为性剥削的受害者,他们的权益不应被忽视。预计将有来自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国际组织、私营部门等社会各界的3000多名代表出席今年11月的禁止对儿童商业色情剥削世界大会,共同商讨如何加强打击对儿童的性剥削。(消息来源:联合国网站)

 (五)培训、资助和奖励  

1.首个独立以人权为主体的国际电影节11月在伦敦开幕

(2008年7月28日)艺术行动者"ARTIVIST" 是第一各以人权为主体并常设的国际电影节。该电影节以对人权,儿童权利,环境保育,及动物权利等作出呼吁。艺术行动者希望在引起国际对某些社会议题关注的同时,强化关注社会的艺术工作者声音。 电影节将于10月2-5日在美国好来坞进行,11月12-14日在东京,11月底在伦敦。影展同时颁奖给对人权有贡献而有艺术水准的工作者。 了解详情:http://artivists.org/  

2.2009 年金尼达。沙甘人权奖呼吁提名

(2008年8月)金尼达。沙甘人权奖是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分会的奖项,为协助进行保护妇女及儿童权利工作的女性人权捍卫者而设。 目的是协助这些女性人权捍卫者处理广泛的人权侵犯问题。该奖项表扬尽管在有风险的环境中,作出人权贡献的女性,设法在她工作的区域提供保护,引起世界对她的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和风险的关注。奖金10,000美元。 在每年3月22-29日在波士顿举行的周年会员大会上颁奖。金尼达。沙甘是犹太人,她父母在纳粹集中营受折磨后被杀。她也受倒酷刑,但坚毅的她不断把希望带给集中营的人。 生还后,她仍不断探访监狱,为囚犯带来希望。她一生为6000名波兰,捷克,南美洲及南非的囚犯呼吁,争取他们获得释放。她于2000年9月1日逝世。为了纪念她不懈的人道服务,和对其他人权游说者的感召,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分会于1994年就设立该奖项与她共同努力,鼓励关注人权的妇女。并特别为妇女和儿童的需要作出呼吁。

有关基金的详情:www.amnestyusa.org/ginettasaganfund 

提名请于2008年9月1日前交往:

SEND NOMINATION TO:

The Ginetta Sagan Fund

c/o Amnesty International USA/GSF

1663 Mission Street, Suite 604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03

Tel: 415.252.1750 / Fax: 415.252.1759

Email: gsf@aiusa.org  
 

3.人权捍卫者金色郁金香奖呼吁提名

(2008年8月)人权捍卫者金色郁金香奖是荷兰政府为确认世界人权捍卫者贡献而设的奖项,每年12月于海牙颁奖。获奖者往往是因为捍卫人权的工作而身为难的人权捍卫者。该奖项希望给他们及时的帮助及鼓励。 奖项虽是荷兰政府所设,但运作及轮选完全独立,不受荷兰政府干涉。办公室设于海牙社会科学研究院内。截止日期2008年8月31日。

提名细则: http://www.minbuza.nl/binaries/en-pdf/thema-s-en-dossiers/mensenrechten/huma n-rights-tulip-nomination-form.pdf 

详细资料及提名表格: www.humanrightstulip.org 

如有疑问联络:hummel@iss.nl 或致电+31 70 4260 672

Harry Hummel

Secretary Human Rights Defenders Tulip

Llamamiento a candidaturas 
 

4.英国诺丁汉大学为人权捍卫者设立课程

(2008年8月)英国诺丁汉大学人权捍卫者课程是为面对风险环境的人权捍卫者提供为期3个月的缓冲培训而设。现在接受报名的课程设于2008年10月-12月,或2009年1月-3月。学习内容为国际人权法及人权机制基本介绍。让人权捍卫者能更清晰和专业地从事他们的工作。课程活动包括关于联合国及区域性人权机制的讲授,探访英国的非政府组织,探访英国监狱及法庭,4项人权法学硕士硕士克课程,包括国际刑事法,反恐怖注意相关人权问题,强泊搬迁及发展理论。申请者须有英文语文能力测试6.5分的英文水平。获取录者校方会提供住宿及1000英磅的生活津贴。

详细资料:http://www.nottingham.ac.uk/law/hrlc//events/index.php?event_code=HRLCSCH854&date=05-sep-2008   

5.受威胁学者基金接受申请

20088月)国际教育学者营救基金(International Education's Scholar Rescue Fund)为身处危机的国家从事社会、人权、人道工作等研究的学者提供资助,让他们能够继续研究或转换到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完成他们的研究著作。当国内环境改善时他们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继续作出贡献。 基金申请截止日期:200895日。 详细资料: http://www.scholarrescuefund.org/     联络电邮:SRF@iie.org.  

6.全球化与社会转变课程接受报名

20088月)南半球国际与泰国曼谷朱拉隆功大學合办为期三周的全球化与社会转变课程。课程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看全球化及经济流动,对政府管治、人民生活和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学费1000美元,但来中国大陆的学生有学费减免,且会获得安排探访泰国民间及农村生活。其他地区的学生只可以参加大学讲堂。课程日期2008112日至21日。截止报名日期2008915日。

详细资料及联络: http://focusweb.org/focus-on-the-global-south-international-course-2008.html?Itemid=146 

72009奥克(橡树)人权课程招生

20088月)美国缅因州沃特維爾科爾比學院, 橡树人权研究中心招收2009年研究院,对象是在不同国家从事基层人权工作的人士,因这些人权工作承受某种程度的风险的人士。2009年招收研究生主要是研究或服务国内流离所的人、难民、对移民或因经济造成流动人口歧视、性别或性剥削、季节性流动民工等问题。该大学每年招收很多非政府组织工作者、维权律师和维权者,甚至弱势社群的组织者。该大学欢迎提名,帮助他们找合适人选。提名在2008111日前递交。报名申请者截至日期是20081215日。详细资料 www.colby.edu/oak 或致电:Susana Thompson +1 (207) 859-5234 电邮: oakhr@colby.edu 

编辑  钟妍,文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权网是民间非政治性维权志愿者的国际联网,旨在中国推动人权保护、协助民间维权,通过非暴力和法制的途径,监督政府落实其人权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维权网提供热线咨询、信息发布、培训、小型资助、研究助理等服务项目。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Copyright2006 维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