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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第3月-4月合期)         ★★★
国际人权简讯(2008年第3月-4月合期)
作者:维权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21:01:08

维权网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

网站:http://crd-net.org  信箱: crdnetwork@gmail.com

同样的世界,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人权 

国际人权简讯

(2008年第3月-4月合期) 

目录 

(一)联合国人权动态

1.“人权理事会”会议期间某些政府试图削弱人权捍卫者特派专家的地位

2.联合国人权特派专员联名要求中国保证西藏人权

3.联合国残疾人士公约正式生效

4.联合国秘书长呼吁支持妇女参政及公民社会参与决策

5.中国阻止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

6.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宣布六月底辞职

7.某些政府试图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削弱“言论表达自由”特派专员的地位

(二)欧盟人权动态

1.因西藏及其它人权问题,欧洲国家领导是否出席奥运开幕成悬念

2.欧洲议会通过决议案 谴责中国政府镇压西藏

3.欧盟出版选举监督手册

(三)  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行动

1.国际特赦组织就联合国选举人权理事会新成员发表声明

2.保护记者委员会指奥运前夕外国记者受到威胁

3.香港记者协会和国际记者联盟发起声援胡佳签名

4.人权观察指中国法律职业正变得日益危险

5.保护记者委员会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西藏电视制片人

6.国际特赦组织发布《2007年死刑判决和执行报告》

7. 无国界记者呼吁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8.国际特赦组织要求尼泊尔释放被捕西藏人示威者

9.人权观察要求中国允许独立观察员进入拘押场所

10.对话基金会指中国去年政治性的逮捕增加

(四) 培训、资助和奖励

1.妇女节难民署推出保护妇女手册

2.联合国为提供非政府组织的资源一览

3.国际妇女领袖中心介绍工作坊及妇女领袖项目

4.比尔和马莲达基尔基金会呼吁申请书

5.亚洲人权委员会人权涵授课程

 

(一)联合国人权动态

1.“人权理事会”会议期间某些政府试图削弱人权捍卫者特派专家的地位

(2008年4月30) 2008年联合国特别程序多个独立专家的任期届满, 人权理事会需要重新审议这些专家的新任期及给机制的相关预算, 以重新制定该程序未来任期及工作范围。在对人权捍卫者状况特别程序进行审议时,一些政府(包括中国)提出将过去直接对联合国秘书长负责的“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状况特别代表”,改名为“人权捍卫者状况特派专员”。随着这改变,新的人权捍卫者状况专家不再直接向联合国秘书长负责,而改为向人权理事会负责。这项改变原因并不清晰,一些提出的国家表示是为了使不同人权问题,得到平等对待以及行政管理原因。然而国际非政府组织却认为这是刻意降低人权捍卫者特别程序的地位,让独立专家保护各国人权捍卫者权力受到制约。值得庆幸的是,在非政府组织及挪威政府的联合努力下,尽管有地位上的改变,人权捍卫者特别程序的管辖范围及职能描述得以全文保留,并加入对妇女人权捍卫者的特别关注。

51,前任人权捍卫者状况秘书长特别代表,前巴基斯坦律师,汉娜.祖兰尼(Hina Jilani)离任,由前乌干达人权委员会主席, 玛加烈. 锡加雅(Margaret  Sekaggya)接任。 该特别程序人事及地位的变更会对人权捍卫者保护工作带来什么的影响,就有待时间去验证。 相关新闻及其职能范围见:http://www2.ohchr.org/english/issues/defenders/index.htm

http://www.unog.ch/unog/website/news_media.nsf/(httpNewsByYear_en)/906BD971BFFA64B5C125741800521671?OpenDocument

 

注解: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最高机构“人权委员会”有超过三十种处理各种类型的严重人权问题的“特别程序”,包括针对特定国家和专门主题的程序。对其中的一些程序,联合国会任命一些个人作为“特别专员”、“特别代表”或“独立专家”来负责,而有些则是在由数位专家组成的工作组之下运作的。所有这些专家都没有薪酬,他们通常是在人权问题上有专业知识的学者。(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办事处会为这些专家们提供行政事务方面的助理。)

 

2.联合国人权特派专员联名要求中国保证西藏人权

2008410日)联合国特别程序6位特派专员及任意关押特别工作组,就西藏冲突及大规模拘捕藏人发表连署声明,要求各方克制勿用武力,事发地区全面开放,让新闻工作者及独立观察员自由采访,确保信息高度流通。中国及各国要遵从国际人权标准,对待就西藏事件抗议示威的人及被捕人士。要求政府尊重表达及结社自由,分清和平情愿者与暴力示威者。根据国际标准,对被捕及被控告的人给予公平和程序正当的审判。特别程序专家表示,根据他们所收到的信息,32829日中国在西藏大举搜索寺院,逮捕了超过570名被怀疑参与示威或与西藏流亡政府有联络的僧侣,其中包括儿童。他们尤其关切据报中国警方开枪打死示威者。他们表示全力支持中国政府和藏人对话,及其它可以找出保障和提升西藏人权的长治久安方法。(6位特派专员为: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 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表达自由权问题特派专员;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人权捍卫者秘书长特别代表;少数群体问题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特派专员) 。详细资料:http://www.unog.ch/unog/website/news_media.nsf/(httpNewsByYear_en)/D590DBA78606AE80C1257427002F27BA?OpenDocument

 

3.联合国残疾人士公约正式生效

(2008年4月3) 联合国大会表示,《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已经有超过20国家正式加入, 2008年5月3可以正式生效,联大将于5月12举行纪念仪式。《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经过长达5年的谈判和草拟,于20061213获得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并于2007330起开放给世界各国签署。在《公约》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协定。1993年的《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虽已成为各国立法的参照标准,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国际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有6.4亿残疾人士,占总人口10分之1,但有立法保护残疾人的国家只有45个,残疾人受歧视情况普遍,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多达90%的残疾儿童没法上学。由于贫穷及歧视,加上缺乏公共设施,例如盲文图书馆等, 残疾人士的权利经常被剥夺,包括参与国际政策决定的权利。《公约》要求缔约国做出的一些社会设施的改变,不仅能便利残疾人,而且普通人也能从中受益。例如更多种类的电梯和斜坡。新的建筑要考虑残疾人的需要,并不会大幅度增加建设成本。《公约》赋予残疾人士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公共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并对缔约国所应承担的义务作出规定。中国现约有83百万残疾人士。有关《公约》的条文可浏览http://www.un.org/disabilities/convention/

 

4.联合国秘书长呼吁支持妇女参政及公民社会参与决策

2008328)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纽约对联合国民主基金会顾问团表示,民主是一个进程而不是一项活动, 需要透过认知、参与、制度化培养,需要法治来超越人治,需要对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尊重,需要管治层及被管治层之间不断的沟通对话。他以韩国做例子,见证民主化为社会带来的生气及多元。希望联合国及社会各界同样地支持其它国家民主进程。呼吁全人类支持表达自由及法治。他呼吁在审批超过2000个来自世界各地的计划书中,顾问团能继续多支持民间团体的计划,让民主能从基层建设,从而自下而上影响决策。此外,他特别呼吁支持妇女参政及民主进程。在谈到民主基金会的架构时他表示,希望基金会顾问团能公开成为顾问成员的要求条件,以公开地引入专家,令制度更透明化。发言全文: http://www.un.org/News/Press/docs/2008/sgsm11482.doc.htm  

 

5.中国阻止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

2008325)联合国讨论1993年维也纳宣言的执行情况,由于该宣言乃要求各国政府制定自己的行动纲领,进一步保护及提倡人权,各国要介绍他们的进展情况并接受提问。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发表他们的声明及观察。在该日的会上,中国一开始就向主席表示希望不要有人借机提出西藏问题。然而西藏议题还是被一些非政府组织提出。在国际特赦组织发言时,中国政府两次打断抗议,主席也在中国政府抗议后,对其它要发言的非政府组织提出警告,请非政府组织在就各国政府是否执行维也纳宣言时,只是集中在整体状况,不要提“特殊情况”。会议录像记录见: http://www.un.org/webcast/unhrc/archive.asp?go=080325  

 

6.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宣布六月底辞职

(2008年03月07)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尔布尔担任该职务四年后宣布辞职。她告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她任期六月底结束时将离职。阿尔布尔是加拿大的法律专家,以强硬和从不妥协而闻名。她没有向人权委员会解释辞职的原因,但是与她的前任一样,阿尔布尔经常受到不少国家的抨击。人权高专办事处的独立性,经常受到不喜欢对人权负责的政府的恶劣态度干预。阿尔布尔自200471起开始担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她曾经在1987年被聘任为安大略省的高等法院法官。 1996年,联合国安理会委任阿尔布尔担任对南斯拉夫和卢旺达问题设立的国际刑事法庭的首席检察官。阿尔布尔曾经在2005年对中国进行为期五日的访问,与中国高层讨论人权状况。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现有53个成员国,其中包括苏丹、津巴布韦、中国、俄国以及沙特阿拉伯等一些被认为人权状况不佳的国家。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人权高专阿尔布尔的辞职的用词是“不谋求连任”,他在同日公开对此表示惋惜。人权事务高专办表示,阿尔布尔不谋求连任的主要原因是希望有更多时间和家人在一起。潘基文对阿尔布尔四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潘基文说,保护人权是联合国最重要的职责之一,阿尔布尔迎接这一艰巨挑战的方式正如他所期待的那样。她毫不犹豫地指出各国存在的人权问题和法律系统的不足之处,并不畏惧因此招致会员国及其它实体的批评。她始终如一地代表着联合国的最高理想。国际非政府组织则呼吁新任人权高专必须由联合秘书长提名,必须有丰富不同领域人权经验,必须由联合国大会通过,以强化其独立性。相关资料: 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ohchr.htm

http://www.un.org/documents/ga/res/48/a48r141.htm

http://www.un-documents.net/a48r141.htm

   

7.某些政府试图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削弱“言论表达自由”特派专员的地位

2008319)在讨论及更新联合国特别程序的保护及推广意见及表达自由特派专员的管辖范围及任期时,部分国家提出特派专员应该不再需要审查被指控“中伤宗教”的案例。关注言论及表达自由的国际组织提出质疑,担心若有关建议被通过,一些宗教及政治不分的非洲国家,或者伊斯会议组织国家(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将会利用宗教,禁制思想,表达及言论自由。 国际人权组织认为,特派专员一向以是最高的人权标准,对整体人权状况提出关注。将任何特别群体置于特派专员的监察范畴之外只会削弱特派专员的地位,令特派专员的工作无法贯彻及协调,影响其独立性及对同一范畴人权问题的整体分析能力,从而无法给全世界各国制定指导方针。希望人权理事会不要通过有关动议。详细论点:http://www.ifex.org/en/content/view/full/82637   

 

(二)欧盟人权动态 

1.因西藏及其它人权问题,欧洲国家领导是否出席奥运开幕成悬念

(2008年04月25)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会晤中国国家总理温家宝后对记者们表示,希望很快看到西藏问题的积极发展,但他表示反对抵制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法国总统萨尔科齐则于424表示,如果奥运会前西藏局势没有改善,

7月起将成为欧盟轮值主席国的法国将寻求推动欧洲国家就是否抵制奥运会开幕式达成一致立场。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则在424指出,此类呼吁和中国网民抵制家乐福等欧洲企业的行动一样对中欧双方都不利。然而欧洲各国领导人面对选民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均受到压力。芬兰外交部长亚历山大.斯图布明确表示,出于人道问题考虑,他不会出席北京奥运开幕式。部分国家领导人,例如英国首相布朗则表示因个人时间表问题,不能出席奥运开幕式,试图避开直接人权批评,同时向选民交代。各国奥委会及运动员也受到运动迷提出的类似挑战。非欧盟的民主选举国家也被同一问题困扰,澳总理陆克文在北京大学发表演讲,指出西藏存在“显着”的人权问题, 吁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进行对话。新西兰总理克拉克呼吁中国与批评者进行对话,并希望中国对西藏示威者表现克制。

 

2.欧洲议会通过决议案 谴责中国政府镇压西藏

2008410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案,谴责中国政府镇压西藏的行动,并要求欧盟领袖就是否参加北京奥运开幕式采取共同立场。决议获得580名欧洲议会议员支持通过,只有24票反对,45票弃权。获得所有政党一致支持。 决议要求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应对发生在西藏的镇压事件进行独立调查。对中国政府部队对西藏示威者粗暴的镇压,以及来自任何其它来源的暴力行为,予以强烈谴责。要求当局立即释放所有和平抗议及使用言论自由合法权利的示威者”。并要求中国立即正式加入已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欧洲议会议员在决议中要求欧盟轮值主席国斯洛维尼亚,就欧盟会员国元首及欧盟最高外交代表索拉纳是否参加北京奥运揭幕式,寻求一致立场;认为,如中国继续拒绝与达赖喇嘛对话,欧盟国家领袖应考虑不出席奥运。决议也呼吁中国,对外国媒体及外交人员,特别是欧盟代表开放,并立即停止审查及封锁新闻与设在国外的网络信息,以及释放维权人士胡佳。

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expert/infopress_page/030-26208-100-04-15-903-20080408IPR26107-09-04-2008-2008-true/default_en.htm  

 

3.欧盟出版选举监督手册

2008411)欧盟出版选举标准及选举监督手册,提供判断如何是公平及民主选举的指导。该手册首先被派往尼泊尔观察选举的代表团应用。手册是否实用,有待回应。但收录了欧美选举法的原则,及国际公平选举以及公民及政治权利的标准。手册可在以下网地址下载,目前未有中文版本:

http://ec.europa.eu/external_relations/human_rights/eu_election_ass_observ/docs/flyer08_en.pdf  

http://ec.europa.eu/external_relations/human_rights/eu_election_ass_observ/docs/compendium_en.pdf

 

(三)  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行动 

1.国际特赦组织就联合国选举人权理事会新成员发表声明

2008430)国际特赦组织发表的声明指出:200852115名新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将通过联合国大会直接和间接的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有近20多个国家已经表示参选意愿。国际特赦认为,所有的联合国成员国都有义务确保人权理事会成为在保护和提升所有国家人权方面强而有力、有效率的机构,因此所有被选入人权理事会的国家应该展现对于最高人权标准的承担。政府们在做决定的时候必须把人权当成其核心考虑,并且选择那些真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国际特赦组织不赞成也不反对任何一个特定国家成为理事会成员,但是要求它把所有那些候选国家的人权信息和人权承诺都公之于众。

以确保机制的透明度。 更多国际特赦组织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表的声明见:

http://www.amnesty.org/en/library/asset/IOR41/010/2008/en/8ab313ed-15f7-11dd-8586-f5a00c540031/ior410102008eng.html

 

2.保护记者委员会指奥运前夕外国记者受到威胁

2008430)保护记者委员会以“没有做到”为题记录了中国在履行申办奥运时候承诺的各个失败领域。保护记者委员会对奥运开幕前逐步增加的对外国记者的敌意感到担忧,根据外国在华记者协会(FCCC)记录,至少有10名外国记者报告他们曾经接收到匿名死亡威胁,还有超过50起来自官方的干扰,主要是针对他们报道最近西藏骚乱问题。因为西藏问题引发的中国民族主义浪潮也把仇恨引向了西方媒体,CNN尤其成为攻击目标。保护记者委员会的亚洲项目协调人Bob Dietz认为,这说明中国在持续压制外国媒体的报道空间,明显违背了中国政府自己作出的关于在奥运之前和奥运期间外国媒体可以自由和公开报道的规定。此外,在香港举行的国际新闻自由日研讨会上,外国在华记者协会主席 Melinda Liu 督促中国官方调查那些死亡威胁,同时改善外国记者的报道环境,落实中国政府作出的奥运承诺。

http://www.cpj.org/news/2008/asia/china30apr08na.html  

 

3.香港记者协会和国际记者联盟发起声援胡佳签名

2008430)香港记者协会和国际记者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发起网上签名活动,对胡佳进行声援。公开呼吁称,胡佳的文章关注中国人权和民主,被政府指控接受两家外国媒体的采访,以及在20012007年期间在博讯发表的5篇文章。香港记者协会认为,这是中国因发表文章而被判监禁的最恶劣事例之一。呼吁还综述了胡佳在被捕前后所受的不公正待遇。这两家组织对胡佳的判刑表示愤怒,呼吁网民签名声援,并将签名结果送交中国政府。

签名的地址:    www.hkja.org.hk/Host/hkja/UserFiles/File/other/petition_for_hujia.html

 

4.人权观察指中国法律职业正变得日益危险

2008429)人权观察在新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律师在承办政治敏感性案件的环境正变得日益危险,20084月份,一群中国律师宣称愿意给西藏被羁押的抗议者提供法律援助而受到中国司法当局的警告和骚扰。在这份142页以“如履薄冰---对中国律师的控制,羞辱和骚扰”为题目的的报告中详细列举了各种对于法律工作者的干扰模式,包括羞辱,骚扰,吊销律师证书,身体伤害,甚至逮捕和惩罚。那些挑战官方滥用职权的律师经常遭致系统性的报复。虽然中国政府多次宣称要建立法治,但是官员们也声称要维护共产党的绝对统治地位。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给受到权力侵害的受害人法律救济,落实既有的法律规定,惩罚那些妨碍司法公正的官员。

报告全文:http://www.hrw.org/reports/2008/china0408/

 

5.保护记者委员会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西藏电视制片人

(2008年4月16) 设于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或者公开审理青海电视台的女制片人 Jamyang Kyi。据美联社报道,她于41被拘捕,但地方官员拒绝证实,来自北京一些非官方消息说,警方已经正式逮捕了这个记者,但是控罪不明。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项目协调人Bob Dietz认为在对来自西藏信息进行严密控制的时候,羁押一位知名的电视制作人特别让人关注,他呼吁青海当局提供Jamyang Kyi被关押的地点和指控的罪名,若无罪名应立即释放她。

http://www.cpj.org/news/2008/asia/china16apr08na.html

 

6.国际特赦组织发布《2007年死刑判决和执行报告》

2008415  据国际特赦组织的年度统计报告,在2007年,全世界51个国家中,最少有1252被执行死刑和3347人被判决死刑,而更多的死刑在中国,蒙古和越南等国家密秘执行。88%的可核实的死刑执行发生在中国,伊朗,沙特,巴基斯坦和美国,其中中国人数最多,国际特赦认为中国真实的死刑执行人数远远高于他们的数据。一些反对死刑的民间人士估计这个数字在8000人左右。中国一向把处决人数当作国家机密,国际特赦呼吁中国停止这种做法,公布有关处决的真实的信息。2007年,联合国大会以104票赞成,54票反对和29票期权的方式投票通过一个呼吁停止死刑的决议。

http://www.amnesty.org/en/library/info/ACT50/002/2008/en

 

7. 无国界记者呼吁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2008428)无国界记者在巴黎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被关押的10名记者和网络异议人士,表示该组织将继续抗议活动,直到北京奥运会开幕。导演Jean-Jacques Beineix2007年法小姐亚军获得者Sophie Vouzelaud 为运动员和公众能够更加关注中国人权问题,介绍了一部电影。Jean-Jacques Beineix的四段短篇电影里,伴随着画外音:“中国政府对我们的呼声充耳不闻,这就是如何用手语说出‘自由’。曾经作为运动员参加过东京和墨西哥奥运会的Robert Poirier说:“奥委会不能在北京为参赛运动员们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那么,运动员就应该在尊重奥运精神的前提下,以和平的方式表达对自由的崇尚。我相信,他们能够在适当的时机用适当的形式,承担公民应尽的责任。” 无国界记者在同时发表的声明中说:“对于中国当局来说,要想让批评他们人权状况的声音消失,唯一的办法就是释放政治犯,给予他们完全的自由,而不是变本加厉地镇压。北京奥运会的成功取决于国际奥委会以及整个国际社会能否让奥运会组织者中国当局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我们在接下来的五个月内将加倍努力,以取得具体的进步。” http://www.rsf.org/article.php3?id_article=26739 

 

8.国际特赦组织要求尼泊尔释放被捕西藏人示威者

(2008年3月24) 国际特赦组织批评尼泊尔,拘捕了超过400名因为参与抗议中国在西藏地区制造人权灾难的和平示威者,认为尼泊尔政府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尼泊尔的宪法。国际特赦组织再次呼吁中国政府允许由联合国派遣的独立调查机构进入西藏“骚乱”地区调查,并且调整那些长期以来实行的给藏民带来痛苦和制造仇恨的政策。http://www.amnesty.org/en/for-media/press-releases/nepal-clampdown-tibet-demonstrators-must-stop-immediately-and-protesters

 

9.人权观察要求中国允许独立观察员进入拘押场所

2008319)人权观察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允许独立的观察员进入西藏和临近省份大量关押藏民的拘押场所,并且公布被关押人员的名单和地点。据未经证实的报道,有数百名藏民在最近的冲突事件中被捕。人权观察和其它机构有记录表明,很多被拘押人员遭到虐待,尤其是那些被指控为“分裂主义者”的活动人士。人权观察认为,只有允许独立人士进行监督,中国政府才能证明被拘押人士没有受到虐待。自从西藏冲突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几乎完全封锁了西藏,驱逐了境外记者和游客,并且惩罚那些透露人权状况消息的人士。http://hrw.org/english/docs/2008/03/18/china18310.htm  

 

10.对话基金会指中国去年政治性的逮捕增加

2008317)根据中国官员的说法,在2007年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的人士是最近8年以来最高的。中国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长贾春旺在提交给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中透露了检察院系统批准了2404个正式逮捕决定,他们都因为妨碍国家安全被公安和国安拘留。数据显示在2007年,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起诉的有619个个案,2006年为561个,2005年则为349个。根据中国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颠覆罪,分裂罪(和煽动分裂罪),间谍罪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罪,类似以前反革命罪的翻版。对话基金会认为,根据这些数据表明,虽然有许多关于中国在镇压异议分子的信息传递出来,但是我们只知道非常少数的一些个案,大部分逮捕都不被公众知晓。http://www.duihua.org/media/press/statements/statement_on_political_arrests_rise_in_2007.htm

 

(四) 培训、资助和奖励

1.妇女节难民署推出保护妇女手册

(2008年3月8) 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发布保护妇女和女孩手册,取代联合国1991年的难民妇女保护指导方针。该手册谴责“文化上普遍存在的对妇女及女孩的暴力侵害的漠视和否认。”并列出解释框架,以回答目前保护妇女及女童面临的问题,该手册还规定了国际法律标准,以及在这方面的相关责任。希望透过社区行动,照顾到妇女遭遇的问题的各种情况,并透过民事诉讼及针对政治和经济部门的投诉为妇女维护权益。该署将透过2008年设立的150万美元的特殊项目,在14个国家提高人们对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的认识,以及教导人们如何应付有关现象。详细资料及下载手册http://www.unhcr.org/cgi-bin/texis/vtx/news/opendoc.htm?tbl=NEWS&id=47d147484

 

2.联合国为提供非政府组织的资源一览

 

数据资料查核

http://w3.unece.org/pxweb/Dialog/   

公民社会资料回顾(截止2007年)

http://www.un-ngls.org/site/article.php3?id_article=462  

世界银行非政府组织资金网

http://go.worldbank.org/3PJ5HCEH30  

非政府组织活动日程

http://www.ngoic.org/event/calendar.asp

如何在联合国网站上刊登你的工作报告或预告

http://www.ngocongo.org/index.php?what=committees&id=12&start=4  

非政府组织管治及运作技巧与工具100

http://www.adbi.org/book/2007/12/26/2356.100.tips.100.tools.ngo.resource.book

 

 

3.国际妇女领袖中心介绍工作坊及妇女领袖项目

(2008年4月28) 国际妇女领袖中心推介的多个工作坊或项目如下:

 

I. 美国圣地牙哥的琼安和平与公义学院(Joan B. Kroc Institute for Peace & Justice) 组织为期两月的和平使者项目。 项目邀请4位曾参与和平行动并愿意分享其经历的女性地方领袖,到该学院住宿两个月,透过录像及口述经历分享心得,并出席一系列学院安排的讲座及与从事建设和平的组织见面。入选的女性领导会获得资助。此外学院会邀请4位女性作者,透过两个月与4位和平建设者相处并访问她们,把她们的故事写出,通过文字或录像形式发表,以建立妇女维护和平的工作网络,分享经验并通过出版为其他妇女维权。如果你曾经有参与解决或协调战争冲突、社区冲突或有兴趣透过近距离接触这些维护和平的女性活动家以及从事过写作的有关工作,可以于2008523提交申请表格。详情:http://peace.sandiego.edu  或联络Erika Lopez, 电邮:erika.lopez@sandiego.edu  

 

II. 女性主义、性别意识及行动在冲突中的作用课程

安大略教育及研究学院妇女研究中心,举办女性主义、性别意识及行动在冲突中的作用课程。课程分两部分:1 2008年5月30至620日,是有关妇女人权教程之规划、目的与挑战; 2200862374妇女人权教程之机制与行动。两项课程包括从女性角度了解和平,人权与发展的基本概念,学习“妇女与和平”这一议题的相关理论与分析技巧,参与研究及实践,学习国际机制游说技巧等。课程希望能增进参加者通过人权教育推动社会转变方面的技巧。通过参与多元讨论及学习理论发展出自己的观点。参加者可以同时报读两阶段课程或只报读第一阶段课程。没有截止日期,额满即止。

报名请电:+1- 416- 9782080,电邮:humanrights@oise.utoronto.ca

网站 http://www.oise.utoronto.ca/cwse/humanrights_08.htm  

 

III. 在穆斯林社会里的性别与身体权利

穆斯林社会性别与身体权利联盟将引进20位来自非政府组织的工作者、研究者、行动参与者及政策制定者,一起从历史、理论、政治进行研究及制定相关政策,继而进行游说工作。时间是2008816日至2008823日。

截止报名日期2008515日。 http://www.wwhr.org/news.php?detay=25  

 

IV. 支持艾滋病领域妇女领袖工作坊

通过参与及讨论交流增进游说及改善能力。通过对各方面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防止艾滋病蔓延的工作。培训内容还包括如何做心理辅导,如何做治疗支援,如何寻求医疗药物等。培训导师来自尼日利亚的妇女艾滋病工作者。培训地点:华盛顿人口及发展活动中心。课程为期3周。截止报名日期200858http://www.cedpa.org/section/training/aids_leadership#costs

其他资料及查询:http://www.womenink.org  / http://www.iwtc.org  

 

4.比尔和马莲达基尔基金会呼吁申请书 

截止日期:2008530日。总金额100万美元。鼓励突破传统的全球健康权利项目。可到以下网址填表报名:www.gcgh.org/explorations

 

5.亚洲人权委员会人权涵授课程

就人权侵犯问题的赔偿或补偿是非常重要的,它甚至是国家对人权侵犯纠正机制的重要部分。侵犯人权者单是道歉或承认错误并不足够,需要对受害者提供实际赔偿,令受害者至少能恢复到接近受害前生活水平,或赔偿因人权侵犯造成的损失。而且不单国家需要承担责任,侵犯人权的个人也要承担责任。然而怎样厘定赔偿标准?亚洲人权委员会有这样一些课程可供参考:

亚洲课程及相关例子:http://www.hrschool.org/doc/mainfile.php/lesson55/  

其他课程:http://www.hrschool.org/    

 

编辑: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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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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