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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名律协会员联名致信全国律协         ★★★
九名律协会员联名致信全国律协
建议其对宁夏律协选举事件予以指导监督
作者:北京益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16:01:29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08710

近日,李方平、王利平、常伯阳等九位来自全国九个不同省市的律师,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出联名信。这是他们以各地律师协会会员的身份向全国律协发出的会员建议书,目的是要提请全国律协积极应对去年12月底发生的"宁夏律协选举风波"事件。

律协选举:无视规则引发争议

2007年12月22日下午,宁夏律师协会在银川凯达大酒店举行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大会对常务理事实行差额选举,由39名当选理事在13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11名常务理事,差额2名。宁夏律师这样一次原本普通的换届选举,其过程一经网上披露,旋即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2008年6月23日报道,在宁夏律师协会的这次选举中,投票、计票等工作都完全符合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但在第一次选举投票结束之后,奇怪的一幕却发生了:由于合法的选举结果使个别领导重点安排的人选落选,当选人员也不符合领导意图,大会主席团竟然拒不公布选举结果,而是强行命令各代表团分别"做工作"后重新投票。代表们纷纷质询,执行主席却未作任何说明,只是强令大家必须重新投票。为顾全大局,大家还是违心地填了选票。最终,第二次投票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完全不同,符合个别领导的意图。

据当时参会律师事后披露:在这次选举中,最简单的票单统计却耽误了最多的时间,在长时间焦急等待之后,结果却是第一次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结果被作废。当即引发一片抗议,会场一片混乱。一名理事当场声明退出选举,愤然离开会场;还有理事当场声明放弃选举;一名监票人当场拒绝监票。"

另据一位知情人透露,此次宁夏律协换届选举的结果,直到今年4月份仍迟迟没有上报到全国律协。宁夏律协内部人士称,直到今年5月份,才给全国律协发去了选举结果的传真,没有发正式的文件。

宁夏律协选举事件引起广泛的争议,各大网站纷纷报道这一事件,多位律师和法学学着对此发表评论,律师们说:如此选举,全国少见。

律协会员:依据章程联名致信

九位律师通过各门户网站了解到"宁夏律协换届选举风波"相关报道。但作为该"选举风波"的当事单位——宁夏律协却一直未见任何回应。九位律师发出联名信集体质疑宁夏律协在事件中的做法,认为其官方网站对此事件披露的"全区各地律师代表在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上投下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这次以选举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律师的民主权、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等内容,与报道所指称"公开舞弊行为遭到抗议"形成莫大的反差。

九位律师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一致认为:作为最高级别律师协会的全国律协有权向作为其团体会员的宁夏律协提供指导意见,并据此提出会员建议书。

律师行业:尊重规则维护权益

在这封凝聚各地律师对该事件关注的联名信中,律师们一致强调:"规则就是律师的生命",律师是熟知和认同法律规则的专业人士,律师行业存在价值和意义就是运用规则、尊重规则和捍卫规则。

在联名信中,他们还写道:

律师是唯一来自民间的法律工作者,只有维持他内生的独立性才能真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更是以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为职业的群体,本身就是维权意识很强的群体,理应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代引领者。

九位律师不仅认为律师应该把规则视为生命,维护自身的独立性和合法权益,他们同事还强调作为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律师协会应是律师依法执业的坚强后盾,应该维护全体会员的利益。

宁夏律协:抛弃规则影响恶劣

然而,律师们了解到在宁夏律协的换届选举中,宁夏律协不尊重规则,将合乎法律合乎程序的选举结果宣布作废,相当部分律师代表在不正常的干预下,为了维护所谓的"大局",抛弃了自己熟知的游戏规则。

律师们认为:律师协会本应是律师依法执业的坚强后盾,可是"宁夏律协选举风波"不仅仅影响到律师对律师协会的认同,从更宏观、更深远眼光分析甚至会动摇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著名公益律师、曾任北京市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李方平律师认为:宁夏选举严重损毁律师职业声誉,败坏律师社会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社会对律师评价降低。律协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

全国律协:根据章程应予指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4、6条对上下级律协的关系做出规定:"下级律师协会接受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一级律师协会为上一级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九位律师据此认为:作为最高级别律师协会的全国律协有权向作为其团体会员的宁夏律协提供指导意见。也正是基于此,九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协会员认为,在宁夏律协陷入信任和合法性危机并令全体中国律师蒙羞的公共事件上,全国律协不应该保持沉默,为此提出以下会员建议:

1、暂时撤消宁夏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的备案。

2、促请宁夏律协比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披露换届选举全程信息;

3、如果确实存在违反程序、二次选举的事实,建议全国律协促请宁夏律协根据第一次常务理事选举的结果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

4、如果第一次常务理事选举结果未被保存,建议全国律协促请宁夏律协理事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关于提请全国律协积极应对"宁夏律协选举风波"的

会员建议书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我们作为全国律协会员,最近通过各门户网站了解到"宁夏律协换届选举风波"相关报道。但十天过去了,作为该"选举风波"的当事单位——宁夏律协却一直未见任何回应。

虽然我们在宁夏律协官方网站上看到"全区各地律师代表在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上投下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这次以选举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律师的民主权、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等内容,但与报道所指称"公开舞弊行为遭到抗议"形成莫大的反差。

我们深知:

律师是熟知和认同法律规则的专业人士,我们律师行业存在价值和意义就是运用规则、尊重规则和捍卫规则,甚至可以简言之:规则就是律师的生命。

律师也是唯一来自民间的法律工作者,只有维持他内生的独立性才能真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更是以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为职业的群体,本身就是维权意识很强的群体,理应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代引领者。

但是我们却听到宁夏律协的相当部分律师代表在不正常的干预下,维护所谓"大局",抛弃了自己熟知的游戏规则。律师协会本应是律师依法执业的坚强后盾,可是"宁夏律协选举风波"不仅仅影响到律师对律师协会的认同,从更宏观、更深远眼光分析甚至会动摇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4、6条之规定:"下级律师协会接受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一级律师协会为上一级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据此,全国律协有权对下级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我们九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协会员都认为:在宁夏律协陷入信任和合法性危机并令全体中国律师蒙羞的公共事件上,全国律协不应该保持沉默,为此提出以下会员建议:

1、暂时撤消宁夏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的备案。

2、促请宁夏律协比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披露换届选举全程信息;

3、如果确实存在违反程序、二次选举的事实,建议全国律协促请宁夏律协根据第一次常务理事选举的结果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

4、如果第一次常务理事选举结果未被保存,建议全国律协促请宁夏律协理事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李方平(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王利平(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

常伯阳(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

瞿坚(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朱茶林(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蒋虎军(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

李君友(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郭秀生(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

颜昭军(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

2008年7月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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