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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五千名乙肝携带者联名致信惠普谴责乙肝歧视         ★★★
中国五千名乙肝携带者联名致信惠普谴责乙肝歧视
作者:China AI… 文章来源:China AIDS 点击数: 更新时间:8/29/2007 8:35:23 PM

2007年8月,五千名乙肝携带者联名致信美国惠普(HP)公司,谴责惠普代工商的严重乙肝歧视行为,并要求惠普公司终止与严重歧视乙肝携带者的泰金宝公司的合作。

这封联名信,从8月5日发起以来,得到了乙肝携带者们的热烈响应,仅仅到8月28日,短短二十多天时间,就有超过5000人在这份联名信上签名。

8月28日,联名信的发起者计先生从江苏吴江来到了北京,29日上午10点,计先生将和"肝胆相照论坛"的另一位版主陆军一起,将这封5千多人签名的联名信递交给惠普中国总部。

缘起体检惠普代工商"泰金宝"辞退22名乙肝携带者

泰金宝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由泰商泰金宝电子投资,隶属于台湾金宝集团,2003年设厂于苏州吴江,现有员工5000余人。产品领域涉及计算机、监视器、传真机、扫描器、手机、无线电话、卫星接收器等。

2006年11月1日,泰金宝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组织了年度体检。2006年11月26日,22名员工被公司找去谈话,说他们体检结果为乙肝携带,公司要求他们自动离职,并且禁止其中有的员工用公司食堂提供的餐具用餐。其中一些员工与公司反复交涉,公司表示他们必须离职。2006年12月5日,泰金宝人事经理给被申请人发邮件并附有《自动离职通知单》,要求第二天必须离开。2006年12月7日起,这22名乙肝携带者员工被迫陆续离职。

奋起维权3名被辞员工起诉"泰金宝"

这22名被辞退的乙肝携带者中的一些人是全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的会员,他们的权益意识比较强,意识到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利受到了侵害,在"肝胆相照论坛"的协助下,其中的3名员工小红、小明、小张向吴江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泰金宝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歧视乙肝携带者,索赔精神损失50万元人民币。

小红、小明、小张认为,泰金宝仅因为他们是乙肝携带者而歧视他们,强迫他们离职,不仅侵犯了他们的平等就业权,还严重打击他们的就业信心,遭此重挫以来一直神情沮丧,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

小红、小明、小张认为,泰金宝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关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规定,使申请人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因此,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提出起诉。

放任不理惠普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承诺遭质疑

"泰金宝"公司歧视乙肝携带者的非法行为,很快就被媒体予以了曝光,国内外媒体和民间维权团体、维权人士均对此事件进行了高度关注,在谴责"泰金宝"公司乙肝歧视行为的同时,惠普公司也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和批评,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在2007年2月1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了"泰金宝",并对惠普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承诺提出了质疑。这份声明认为,"在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ICC)中规定,"不得进行可能被用于歧视的医学检查。"(workers or potential workers should not be subjected to medical tests that could be used in a discriminatory way.),同时,EICC还规定:EICC的不歧视条款和其他规范一样,不仅对EICC的成员公司起约束作用,而且也是对其供应商、分包商的基本要求。",北京益仁平中心发现,EICC是由惠普发起的订立的,而泰金宝公司是惠普的供应链,因而"泰金宝也必须遵守EICC的规定。"

群情激愤"乙肝携带者"发起联名信

然而,"泰金宝"公司解聘22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恶劣事件被曝光已经接近半年,泰金宝公司没有做出任何弥补过错、弥补伤害的举动,惠普公司也对此事件无动于衷。"泰金宝"和惠普的漠然反应使得广大的乙肝携带者无不感到愤怒。8月5日,一位案发地吴江市的乙肝携带者、曾任过肝胆相照版主的网友"没有眼泪"在网上贴出了一封公开信,要求惠普公司对其代工商泰金宝(苏州)公司解聘22位乙肝携带者事件做出反应。

公开信中对惠普代工厂——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集体解聘22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员工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公开信认为,这一行为是违背企业社会责任、违背人类基本道德、违犯法律的严重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的行为;公开信表示,将支持被辞退的员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正义行动;公开信质疑惠普公司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对此事件无动于衷,是不是要继续无视自己的代工商严重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行为?是不是要带头破坏自己发起订立的EICC?

公开信要求:1、要求惠普公司公开谴责其代工商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的严重乙肝歧视行为,并加强对泰金宝的稽核,并且按照EICC准则,要求泰金宝遵守国家法律,切实履行EICC的不歧视条款。2、如果泰金宝公司不能尽快妥善处理此次歧视事件,不能采取积极措施弥补过错、弥补伤害,则要求惠普公司终止与泰金宝公司的一切合作。

这封公开信一贴出,就受到了网友们的热烈支持,从8月5日公开信贴到网上,仅仅到8月28日短短二十多天时间,就有超过5000人在这份联名信上签名。

亲赴北京发起者将把联名信递交惠普总部

8月28日,联名信的发起者计先生从江苏吴江来到了北京,29日上午10点,计先生将和"肝胆相照论坛"的另一位版主陆军一起,将这封5千多人签名的联名信递交给惠普中国总部。"我们还将通过美国朋友将这封联名信寄送给惠普美国总部。",计先生这样表示。

"我希望这么多人的共同呼吁能够引起惠普的重视,不要再忽视和纵容自己的代工商所犯下的严重的乙肝歧视行径!",公开信发起者这样说。

附:

联名信网页及签名地址: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004&ID=674238&page=1

惠普中国总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2号中国惠普大厦(地铁一号线国贸站旁边)

联系电话:

联名信发起人计先生:13912722888

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15801431641

[背景介绍]

相关数据:52%的乙肝携带者因为乙肝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

中国的乙肝携带者多达一亿两千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2005年1月,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中国乙肝患者生存和治疗现状调查报告》显示,52%的乙肝携带者因为乙肝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47%的乙肝携带者担心单位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乙肝后会失去工作。(据《北京晨报》2005年1月20日)

调查显示:近八成外企明确宣称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7年6月26日,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布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报告,研究发现,近八成外企明确宣称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96%的外企入职招聘要进行乙肝检测。

据悉,该项调查涉及98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内陆的115家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外方控股)的人力资源部门,调查范围覆盖跨国企业比较集中的京津、沪杭、广东及部分沿海和内陆共11个大中城市。调查发现,77%的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宣称在招录员工时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

本次调查发现,外资企业在其本国招聘员工并不存在乙肝检测甚至歧视的现象。调查还发现,大多数公司拒绝接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理由是担心携带者会通过日常工作接触将乙肝病毒传播给其他员工,带来危险,甚至有的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在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时提示用人企业避免直接以"乙肝病毒携带"为拒录的理由,以回避舆论谴责和法律风险,而非引导外企消除乙肝歧视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提供平等就业的机会。

虽然大多数跨国公司在其全球策略以及公司网站上都有针对健康不歧视声明,但在中国分公司的具体执行上未能有明确的落实手段和监督机制,而一些代理公司体检业务的卫生部门均有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但并未针对检测项目主动征询专业权威机构,再加之我国保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的相关法规和法律尚不完善,导致企业在进行体检时结果往往选择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以上据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官方网站www.cfhpc.org

要求惠普公司对其代工商泰金宝(苏州)公司解聘22位乙肝携带者事件做出反应的联名信

惠普公司:

2006年年底,贵公司的代工厂——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宝"),对员工强制进行了乙肝病毒标志物检测,并将查出的22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员工集体解聘。我们强烈谴责这一违背企业社会责任、违背人类基本道德、违犯法律的严重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的行为!

中国卫生部2006年9月2日发布文件指出:"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2007年5月18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我们还注意到,在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ICC)中规定,"不得进行可能被用于歧视的医学检查。"(workers or potential workers should not be subjected to medical tests that could be used in a discriminatory way.),同时,EICC还规定:EICC的不歧视条款和其他规范一样,不仅对EICC的成员公司起约束作用,而且也是对其供应商、分包商的基本要求。

我们发现,EICC是由惠普发起的制定的,而泰金宝公司是惠普的供应链,因而泰金宝也必须遵守EICC的规定。

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此次泰金宝公司解聘22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恶劣事件被曝光已经接近半年,泰金宝公司没有做出任何弥补过错、弥补伤害的举动,惠普公司也对此事件无动于衷。

我们不知道,惠普公司是不是要继续无视自己的代工商严重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行为?

我们不知道,惠普公司是不是要带头破坏自己发起订立的EICC?

目前,被迫离职的22名员工中的三位已经向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控告泰金宝公司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解除书》,履行劳动合同,并向被告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人民币。我们支持这三位员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正义行动!

对于此次惠普公司代工商泰金宝公司解聘22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恶劣事件,我们要求惠普公司:

1、要求惠普公司公开谴责其代工商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的严重乙肝歧视行为,并加强对泰金宝的稽核,并且按照EICC准则,要求泰金宝遵守国家法律,切实履行EICC的不歧视条款。

2、如果泰金宝公司不能尽快妥善处理此次歧视事件,不能采取积极措施弥补过错、弥补伤害,我们要求惠普公司终止与泰金宝公司的一切合作。

以下附带我们的签名,表明我们的立场!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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