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教师拒绝强迫拆迁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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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丽明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1: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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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杭州市两幢教师宿舍被政府强行清拆,教师不同意赔偿安排,向法院申诉。一名教师代表竟被法院指妨碍公务,遭拘留十五天。
董谨原本是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的老师。他向本台粤语组表示,他和二十八名教师原本住在七甲渡口的教师宿舍,2000年,政府进行房屋改革,教师向政府买下宿舍业权,转为私人物业。但翌年,杭州市政府把那两幢教师宿舍纳入拆迁范围。多年来,教师们不断与政府商讨赔偿安排,并提出诉讼,要求法院颁布拆迁令违法,但不成功,并被截水截电。
今年九月,江干区法院发出强制执行令,表示要强行清拆两幢宿舍。上月十二日,董谨前往法院了解,但被法院指他不服从判决,即时把他拘留。他说:“我到法院,他要我交钥匙,签协议。我说我不能交钥匙,于是就把我拘留了,不通知我家里,也不让我打电话,后来到了监狱,我要求打电话回家,家人才知道我被拘留了,共拘留了十五天。”
董谨说,他所居住的那幢宿舍已在他被拘留其间拆毁,现在剩下一幢宿舍,目前仍有五户人没有搬走。他们打算到法院申诉,但得悉董谨的遭遇后,都不敢轻举妄动,现在他们已投诉无门。董谨说,他们感到很无奈。他说:我现在才体会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想治你罪,他想抓你,甚么都是理由。你总得有个地方让我们去告状,但根本没地方讲理,我感到很无奈。作为一个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我怎么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你根本没有途径。
江干区人民法院接受查询时表示,按照法律,法院有权拘留阻碍拆迁的居民,若当事人不服,可向中级法院申诉。他说:“法院如果要来强行拆迁,你不同意的话,阻碍拆迁的话,法院是有权力拘留的,这是属于妨碍公务。”
董谨说,他曾就拘留一事,向杭州市中级法院申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他也联络过当地记者,但记者说,由于拆迁涉及杭州市政府,媒体不敢报导。(张丽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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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南鹏 责任编辑: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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