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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环境日之际湖北庭审污染举报人           ★★★
世界环境日之际湖北庭审污染举报人
作者:唐人杰 文章来源:观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6 10:15:53

中国信息中心记者唐人杰报道: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2008年的这一天,对于湖北农民马大进来说,将是一个悲剧的日子。四个月前,他因抗议非法运营五年的污染水源的垃圾场项目而被抓。

6月3日,湖北英山县法院已通知犯罪嫌疑人马大进的家属,法院将于6月8日上午开庭审理马大进,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马大进和另一村民万柏青与本村群众共同抗议英山县政府在其所在的温泉镇沙湾河村建设非法项目垃圾场,惹怒当局,先后被刑事拘留。马大进的妻子程顺华还被指控妨碍警察执行垃圾场建设等公务被行政拘留15天。村民万柏青于2007年12月27日被刑事拘留,马大进于2008年1月初就获悉英山县政府将要打击报复他,在雨雪天气之时逃亡到北京、安徽等地,1月17日回家时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在羁押在英山县第一看守所。马大进的亲属小马先生告诉记者,马大进所谓涉及犯罪的主要问题是反对英山县政府在村子里建设垃圾场,是县委书记王浩明打击报复,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根本就没有,是捏造的,无中生有。

小马先生提供的资料表明,湖北英山县泉镇沙湾河村建设垃圾场是一个没有经过湖北省环保部门同意的非法项目,村民抵制是合法的,《湖北日报》和新华社内参也先后进行报道,帮助农民呼吁。小马先生提供的一份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鄂环办[2008]2号)"关于英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显示:2007年12月18日,湖北省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就群众多次反映的英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垃圾处理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二是垃圾处理场污染防渗措施过于简陋,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三是运营单位对垃圾填埋不够及时,垃圾散发的气味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现责成英山县所在地上级环保部门——湖北黄冈市环保局:

1.对英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法人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2.责令英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法人单位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尽快落实该垃圾处理场污染防治措施。3.责令英山县环保局加强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督促运营单位加大平面覆盖、灭蝇、消毒工作力度,确保周边村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4.在规定时限内法人单位如不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应责令停止使用该垃圾处理场。并要求黄冈市环保局将有关整改情况请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湖北省环保局。

至今,这份文件已经下发五个多月了,可掌握行政大权的英山县委、县政府置之不理,而且变本加厉地关押抗议群众,肆无忌惮地进行司法迫害。

目前,马大进家人已经请好律师,将于6月8日到英山县法院为马大进等人辩护,有关新闻媒体也将前往采访报道。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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