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贵阳公安对新加入贵州第四届人权活动的公民实施语言暴力 |
荐 ★★★ |
| 贵阳公安对新加入贵州第四届人权活动的公民实施语言暴力 |
|
| 作者:阿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7 17:45:36 |
(维权网阿阳报道)26日,笔者接到新参加贵州人权活动的独立笔会成员小王子的短信,说:贵阳国保的公安找他谈话,对他发出了不友善的信息。
小王子是云南省的异议人士,最近才到贵阳打工他就参加了贵州公民的人权活动。然而,刚一参加公民维权活动就受到了公安的上门警告。
另一位受到警告的新成员是就读于贵阳医学院的大学生宋泽睿。她在"3、15" 当天在民权广场散发《世界人权宣言》等相关资料被抓到贵阳市公安局受过盘问。这次,两名公安又亲自到学校进行语言施暴。说她年纪小,容易上当受骗。警告她再不能做此上街散发传单等等的事。因此次谈话,她还缺了两堂课。
谈过话后,两位参加人权活动的公民受到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他(她)们的确年轻,才20岁左右。面对高度极权的专制政府,她(他)太脆弱、太孤立无助了。专制者虽然没有对她(他)们实施暴行,但是,语言的暴行有时比行为的暴行更恐怖,更凶残。
就像3月17日发生在湖北咸丰县的惨案,一位小学校长在派出所被逼蹊跷跳楼身亡一样。这位校长死后检察院调查说,没有发现派出所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有违法情形,法医的结论是系头颅粉碎性闭合性骨折致死。
面对专制语言的杀伤力,我们有理由控告这个强势的政府。请它不要再对弱小的公民张开狞狰的血盘大口,动不动就要以可施展它掌握的"合法伤害权"为要挟。
|
|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
|
上一篇文章: 浙江嵊州“万人暴动”事件当事人一家五口面临判刑
下一篇文章: 警方枉法,导致命案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