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通信维权人士叶剑被判刑二年缓期三年 |
|
| 作者:刘飞跃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9 8:49:54 |
今天下午三点,来自湖南省永州市的通信维权人叶剑案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后,认定叶剑"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叶剑因此成为国内首位遭判刑的通信维权人士。
而就在昨天,同样来自湖南省永州市的通信维权人士陈曙光案已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陈曙光和叶剑都是于2007年8月23日,被移动公司举报敲诈而被刑事拘留,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二人关押于永州冷水滩看守所。所谓的涉嫌"敲诈勒索罪"是指陈曙光和叶剑以收到"垃圾短信"为由,向广东、长沙的一些通讯运营商索赔。叶剑据悉涉嫌所谓敲诈勒索金额为一万七千多元,而叶剑的律师是由当地检察院指定的。
我们再次呼吁各地政府停止对国内通信维权人士的打压。
|
|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
|
上一篇文章: 亚洲周刊:山东临沂违法占地拆迁的背后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