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彪电子邮箱被盗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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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1/22/2008 10:25:47 AM |
中国宪法保护公民有通讯自由,但连律师的私隐与通讯自由也没有保证,最新的个案是北京的维权律师、兼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滕彪。周末,滕彪发现私人的GMAIL邮箱连他本人都不能够登入,加上最近有人盗用他GMAIL的邮箱,发送带有病毒的文化,他呼吁相关朋友不要再打开和回复 against.teng@gmail.com这个原有、被盗窃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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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滕彪对本台说 “之前也是这一个,但他盗用之后,我能够进去,但这一次我自己都进不去了。”更甚的是,滕彪的私隐,通讯的内容,全都曝光。滕彪说“对,就是我里面全部的讯息,我自己都现在都没有办法进去,里面全部朋友的联络,我们私人的信件,全都被泄露了,他们全都能够看见,我跟哪些人联系,说了些甚么话,全都被他们给侵入了。”
记者:那你现在有没有感觉,个人的私隐得不到保障?
滕彪:这个从几年前开始,我就感觉到自己没有甚么隐私,因为我的邮箱经常被盗用、冒用,然后我的电话也是被窃听,手机也是被窃听。
作为律师,滕彪说中国的法律是规定公民有通讯自由与通讯秘密的权利,盗用邮箱至少是侵犯了他的姓名,根据中国法律,如果查出黑手,可以追求侵权的责任。不过,看来盗用邮箱黑手要的不是滕彪的金钱利益,是他的资料、信誉、及给他一个威胁。滕彪说 “他们用我的邮箱给别人他的讯息,是一些关于人权、奥运的一些消息,实际上一方面是给我的朋友之间制造混乱,我的讯息是有病毒,制造这种不信任感。另一方面就是想给我一个威胁,我的讯息全都被他们掌握。”
滕彪,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导师兼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年参与多宗人权及社会公益案件:包括孙志刚案、临沂暴力计划案、陈光诚案、蔡卓华案、陕北石油案调查案、廖亦武护照案等。他相信盗窃邮箱事件恐怕不是一般个人的行为,“他们没有甚物物质上的收益,他们就是制造混乱,给我一个威胁的讯息。我自已平时也没有甚么私人的仇人,能够用这种高科技,把我的密码和邮箱的内容给窃取的恐怕不是一般的个人。” (毕子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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