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富锦失地农民代表于长武被判两年劳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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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点击数: 更新时间:1/18/2008 3:48:46 PM |
今天下午,黑龙江佳木斯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富锦失地农民代表于长武被判两年劳教了。随后,我们联系上了于长武的律师孟律师,据孟律师讲,昨天中午,于长武在佳木斯看守所被宣布判处两年劳教。
孟律师说,当局判于长武两年劳教,主要是因为认定于长武有以下几条行为,一是违害国家安全;二是扰乱社会秩序;三是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特别是法轮功媒体采访;四是,于长武在海外大纪元发表了有关中国土地制度的文章;五是于长武回答问题时说"要土地不要奥运".
孟律师还表示,现在村民都不敢接受海外媒体采访了,他们律师接受海外媒体采访也不方便。但他认为富锦征地时问题很严重,作为律师他认为于长武是无罪的。
另据了解,杨春林案的主审法官今天对杨春平表示,杨春林案只等律师阅卷后,很快就会开庭,而富锦另一位失地农民代表王桂林的案子与杨春林案已联系起来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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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南鹏 责任编辑: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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