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避劳动合同法 山东省汶上县邮政局解骋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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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飞跃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点击数: 更新时间:1/2/2008 1:25:37 AM |
2007年12月14日,民生观察刚披露了四川省凉山州邮政局辞退大批员工的事件,今天,我们又得到了山东省汶上县邮政局违法解骋职工的消息。随后,我们联系上了汶上县邮政局刚刚被辞退的职工刘远新。
据刘远新告诉我们,从2007年12月14日开始,汶上县邮政局强行要求在邮政局工作的四十多位所谓"临时工"与 济宁市城区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刘远新说,他们虽是所谓的"临时工",实际上长年在汶上县邮政局工作,他们这批人中,工龄最短的也有七、八年时间,他本人则在邮政局已连续不间断工作了二十多年。
刘远新说,由于汶上县邮政局对他们这批职工采取谈话、许愿、恐吓等等手段进行威逼利诱,大部分人已被迫含泪签下了《劳务派遣》合同。对于刘远新等拒不签署《劳务派遣》合同的职工,汶上县邮政局采取坚决措施,很快便于12月28日对这些职工下发了解骋通知书,而这一天离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只有三天的时间。
据了解,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按国际上的惯例,劳务派遣是主要针对那些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和代替性的工作岗位。汶上县邮政局逼迫职工们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实际是意味着这些职工即使还在邮政局上班,其身份已不属于邮政局了。汶上县邮政局被解骋的职工纷纷说,当局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规避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因为该法规定,一名职工在一家单位工作达十年以上者,有权与原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事近期不断发生,它反映了中国保护劳工权益的现状,我们呼吁中国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部门,采取切实行动,制止这种严重损害广大劳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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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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