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居民“非法集会”遭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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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石山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11/16/2007 11:37:51 AM |
西安市一名居民,因为不满政府对村干部财务问题的调查结果,组织村民封堵政府大门,最近被当地检察院以“非法集会”罪正式逮捕。这是西安市第一起针对非法集会的正式指控。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图片:07年8月西安南郭上村社区大规模拆迁工程引发群众堵路抗议.由市民提供本台发表。
被正式逮捕的是西安市雁塔区某村村委会副主任房亚萍。《中国检察日报》日前报道说,房亚萍因为对前任村委会主任财务处理有意见,不同意村委会兴建副食品市场的决定,组成了村清帐小组,向政府反应情况。但经过上级调查,未发现前任村委有任何贪渎行为,房亚萍不服,召集村民封堵政府机关大门,并且拒不服从公安机关要求他们解散的命令。今年七月。房亚萍被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集会的罪名,正式逮捕。
报道说,这是西安市第一例法院受理的“非法集会”案件。西安市居民,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对此认为,以非法集会名义制裁维权群众,只是当局找到的一个新借口而已。 “这些抗议的活动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因为这个判刑的、判劳教的、抓起来拘留的情况非常多。所以,定什么防碍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集会等什么样罪他都可以给安上去。”
马晓明表示,由于中国法制不健全,没有新闻自由,因此一般群众遇到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能向政府告状。因此在西安,群众聚集堵塞政府机关的情况非常普遍。 “首先,我觉得根本就不是集会。集会是上访的一种形式。有的问题很长时间多次上访没有解决。老百姓当时上去就把政府的门堵了,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见过几百次,亲眼所见。多则近万人,少则几十人。他拿集会这样的定义本身就很可笑。”
四川的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则表示,在中国,政府对付维权群众通常的手法是黑箱暗中操作,以劳教和秘密长期关押的方式来打压维权者,西安检察机关的作法非常罕见。“各个地方发生这样的事件大部分都不会用这个罪名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者抓捕。但是陕西方面可能有点孤陋寡闻。以这个罪名来抓捕当事人的话,把中国大陆当局本身就不允许集会的这件事就披露出来了。”
按照中国的法律,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都必须事先向公安局申请,并必须获得批准。不过黄琦表示,由于公安局从来不批准抗议性质的集会和游行,所以相关法律形同虚设。 黄琦也认为,对于维权人士来说,受到法律起诉比被公安部门劳教和秘密关押可能稍好一些,因为法庭还有审理程序, “西安当局用法律来对付维权者这种情况很罕见。至少他们相信自己是底气十足的,不象其他地方相对说来是遮遮掩掩地来打击维权者。其实用法律的方法来对判决者提供了一个通过法律程序讨还公道的这样一个机会,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如有弊端也就一目了然。”
不过,马晓明对这种看法不以为然,他认为中国公检法都受中共政法委的领导,政法委书记通常是公安局局长,因此当局选择什么方式对付普通老百姓,本质上都没有区别。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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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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