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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出现“民工律师”群体         ★★★
深圳出现“民工律师”群体
作者:含青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3 3:41:45

在中国民间维权运动此起彼伏之际,深圳出现了“民工律师”群体,成为农民工理想维权的公民代理人。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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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中文网络媒体博讯新闻网的报道说,这些给50元钱就开工的“民工律师”,是一个边缘群体,这些人不是律师,但做着律师的事情。他们曾是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但他们现在探讨的都是“庙堂之高”的法律问题。他们从自己的工伤或被炒鱿鱼的经历中,焕发出自我维权的冲动,并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于是成为农民工理性维权的公民代理人。
  • 对此,北京律师阎如玉表示,中国有严格的律师制度和律师法的规定,他不同意称这些“民工律师”为边缘群体: “因为在中国你要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除了律师以外还要经过国家机关批准设立的一些法律服务所,它主要在基层社区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除了这些以外公民还可以作为一个普通的代理,为别人维权,代理诉讼也可以,但不能收费。法律领域如何收费和哪些情况可以收费,政府部门是有规定的。”

    阎律师说,在中国,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资格为别人代理民事行为,但以此收取法律服务费用是不合适的: “如果是无偿代理或义务代理,为了协助别人维权,这是可以的,也没什么可指责的,但是是收费的就有问题了。经营性的收费,不管这种经营是为了养活自己还是为了其他目的都是不应该的,但是对于民工的维权,我想有多种方式。以为民工维权来收取费用我认为是不合适的。”

    不过博讯新闻网的报道说,尽管这些“民工律师”被称为“黑律师”,尽管他们的有偿服务合法性受到置疑、或总是被取消律师资格,但这些人在农民工的维权方面和劳动法的普及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贵州省独立评论人士曾宁对此表示赞同,他说: “因为这一部分委托代理人他们本身大多数是出身于维权群体,本身是从维权群体走出来的,在维权的环境中成长起来,因此他们深知维权人士的疾苦。他们一方面具有维权活动的经验,另一方面他们能够体谅维权人士的疾苦,因此他们在收取相应的费用的时候可能会更加切合维权人士和维权群体的收入状况,50-100元的收费跟正式的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有天壤之别。在目前的中国一般经济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根本是请不起律师的。”

    曾 宁说,他本人就认识一位律师,虽然没有律师执照,但仍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进行法律事务方面的交涉,甚至出庭辩护。他接着说: “从这个事实来看,不一定非得是律师才能为委托人做法律上的辩护,只要具备法律知识或司法能力,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为委托人出庭辩护的。”

    曾宁认为,鉴于目前中国民间维权的现状,出现这样的公民代理应当给予积极肯定,因为这些人在对弱势群体的维权方面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据悉,在深圳,已有数十名“公民代理”从工商部门获得营业执照,开办了自己的“劳动争议咨询服务部”,如果包括未注册者,从事这一行的总共有300多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

     

    文章录入:南鹏    责任编辑: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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