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权艾滋病人遭到派出所的不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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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东珍纳兰 文章来源:六四天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5 16:06:23 |
2007年5月7、8、9日,这三天时河南省民权县的5位艾滋病人最痛苦的三天,这些艾滋病人为了讨要自己和别人一起投资的足疗城的资金,一起到了河南省新乡他们加盟的369足保城讨要投资款,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三天中他们因为要债却遭到了三次的殴打。第三次遭到看似黑社会的人的殴打时,报警后,警察来了之后知道他们是艾滋病人后,并没有及时的制止这次殴打,而是在双方停手后,将双方都带到了新乡的孟营派出所。警察只是给双方做了简单的笔录,就很快就将打人者给放了,当时艾滋病人被打得很严重,派出所并没有书面的告知让这些受伤的人去医院就医,使得他们的伤势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治。于此同时派出所的副所长怀疑他们以艾滋病人的名义进行闹事,还打电话给当地的CDC组织要求隔离这些艾滋病人,但是CDC组织表示这些人没有恶性的传染病不用隔离。2007年5月9日晚,这些艾滋病人所租住的旅店老板找到派出所问他们是不是还要继续住时,派出所的副所长直接和旅店的老板说:"不让他们住让他们滚,他们交的押金也不退给他们。"为了要旅店的押金这些艾滋病人与派出所的副所长挣执起来,结果派出所没有给出任何的理由就将这些人集体关进了派出所二层的一个房间。男男女女挤在一间很小的房间里,只有两张床,早晨的时候,派出所同样没有给出任何的解释将这些艾滋病人放了。
这些艾滋病人因为新乡派出所对他们的不公平的待遇而向北京东珍纳兰的李丹寻求帮助,李丹对这件事很重视,并积极的寻求解决方式,在2007年6月17日,北京东珍纳兰的法律专家田律师就因为此事到民权与当事人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在了解具体情况之后北京东珍纳兰法律专家田律师于2007年6月27日到新乡,再次与当事人见面,并准备就派出所对此事的处理不当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第一次到法院的时候,法院的人一看是行政诉讼,马上很紧张并借口说庭长在开会,现不能决定是否立案,叫明天上午一上班就到行政立案庭等是否予予以立案的通知。,第二天早上田律师在法院,一上班时就到行政立案庭进行再次立案,这次行政庭回答不予立案,理由是"这样的小案件我们自己能够解决,不用立案。"我们要求不予立案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给我们下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是法院还是没给。就这样,这起为艾滋病人维权的行政案件最终以不能立案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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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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