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未做或者做了虚假《环评报告》的检举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村庄的历史背景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屏城乡后龙村,位于县城东南方下游约3千米溪畔,东面是屏南县金造桥电站水库,东西最长距离约6km,南北最宽距离约4km,总面积约11km2.目前,村庄管辖八个自然村,人口千余人,是屏城乡管辖最大的一个乡村。乡村兴建于宋朝淳化年间(公元990年),到雍正十二年(1734年),屏南建县时,后龙村是屏南县三大乡村之一(谢坑村、中洋村、后龙村)。
后龙村的村民,祖祖辈辈生活居住依靠在溪河边,清清的溪河水养育着勤劳朴素的后龙村村民。后龙村有着"宝水源流远,清河世泽长"的风貌。村庄历史非常注重教育事业,曾经成为古田、宁德、罗源等县许多上京求名众多学子汇集之地,是屏南县文明书乡之村。
但随着历史时代的变迁,后龙村纯朴古老的人文也随着变化。原本兴旺发达的后龙村,如今成了一个远离城市喧嚣、远离现代建设破坏的村落,纯朴的自然风光展现着现代农家庄园的风貌。
由于现代县城不断繁荣壮大,城市工业、商业、事业、医院等部门以及居民生活等带来的现代文明副产品——废弃物(危险废物)、垃圾、污水等不断增多,化学危险品生产厂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六价铬废水废渣的污染,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村庄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选址不当
当前,屏南县就在该村庄地理位置中心(村与村东西最长距离约3900m南北最宽距离约1100m),生产发展、日常生活必经要道,203省道旁,俗叫瓦厂下、招尾垅等地方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火葬场》以及炉造地方又被拦河筑坝、遂道引流到小口建设电站。
对于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火葬场》以及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环保项目。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三农,处处都在为民办实事,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深入人心,我们理应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支持政府的工作。就在后龙村境内与际头村交际处,俗叫恩梢地方,约3000m范围内无人烟,距城关约3000—4000m,下连坑口坑,是一条长达数公里的深谷废坑和一些荒田,如果在此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火葬场》以及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包括所有工业废料、废渣堆场)等等,他的利用率至少有百年以上,这不但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而且还是一条百年长久大计,何乐不为?
建设项目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通知规定:4.0.2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4、填埋区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根据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规定:4.5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应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4.11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5.4.11危险废物填埋场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车行道宜设环形道路。
根据国家GB 18081-2000《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标准内容:3.1火葬场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和年焚尸规定为:风小于2m/s年焚尸量大于4000具与居民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700m.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特别提及的是上述建设项目即没有召开村民开会通过,也没有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更没有对周边村庄农民进行移民搬迁,而是动用政府权威,使用社会势力,强行建设。最为可恶的是:当地政府竟然以"造福"工程作诱饵或用金钱收买个别带头签字自行搬家。眼见着一个文明书乡之村就要被彻底毁灭,将成为一个不适宜人类居住的村庄。
综上所述,上述建设项目未做或者做了虚假《环评报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特向贵局反映,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实施,希望贵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立即派出调查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评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期盼给予反馈。
此致
敬礼!
检举人:福建。屏南绿色之家/张长建
2007年3月23日
附件:《后龙村基本地形图》;
联系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城南路溪坪49号,邮编:352300
联系人:张长建联系电话:0593-3321052,
E-mail: zcj3325552@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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