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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通信自由权第一案今天开庭       ★★★
侵犯通信自由权第一案今天开庭
作者:李昕艾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8 22:15:13

今天上午九点半,李新爱诉中国移动侵犯通信自由权一案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本案起因是中国移动公司无故中止李新爱女士的手机服务,时间长达9天,又不给出合理解释和赔偿。李新爱不得已提起诉讼,她认为北京移动侵犯了他的通信自由权和财产权。

在今天的审理中,法院确认了原告把诉由从立案时的电信合同纠纷变更为侵犯通信自由权的申请。但是,由于被告中国移动的代理人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据表示需要进一步与中国移动核实,法院决定延期本案的审理。

起诉后,赔偿提高10倍

2月6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新爱的起诉。这样一来,中国移动公司态度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变。起诉前,移动公司曾提出可以"赠送" 30元话费,李新爱没有同意。李告诉记者,起诉后不久,移动公司很快向她提出,他们可以赔偿300元,也可以进行赔礼道歉;他们甚至向李新爱表示,如果李新爱不满意,"可以自己提一个数".

"中国移动,你是想侮辱我的智商呢,还是想侮辱我的人格?!"李新爱在他的新浪博客里略带调侃和愤怒的说," 30元到300元可真是个不小的进步啊!可是我就不明白,之前为什么不那么痛快地解决问题,那么不重视我这三亿分之一的小用户?"

李新爱表示,这个时候,她要的不是赔偿,她要的是法律授予她的权利,"这些大公司认为金钱可以买通一切,我就要跟它较这个真,我只认这个理。"

需要认真对待权利

本案在东城区法院起诉之后,许多人纷纷对李新爱的行为表示支持,有些人给李新爱发短信,打电话表示支持,有些人甚至还为此自发的撰写了专文进行评论。

有网友认为,在这个信息时代,使用手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须,通信自由权利成为非常重要的权利,但是此一项权利却处于缺乏保障,非常脆弱的状态,通信自由权利的提出,也算是对时代生活的回应。

原告代理律师寇明国也表示,现在人们对于通信自由权的认识主要还停留在开拆文本信件,但是实际上,在当下,许多新形式的通讯工具的出现,特别是手机的出现,通信自由权的概念已经极大地扩展和丰富,但在这些新的领域,通信自由权基本上没有得到良好的认知和保护。

面对许多人选择沉默的现实,网友赵福军以这样的句子结束他的评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却又有多少消费者真正将自己神圣的宪法性权利当回事呢?又有多少人像李新爱这样怒发冲冠的爆发过呢?或许我们都该回去重读美国当代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的成名之作——《认真对待权利》。"

侵权之诉面临挑战

审理开始前,原告律师寇明国对记者表示,启动了中国通信自由权第一案得意义主要有三点:一、原告之所以坚持不懈地起诉北京移动,是希望代表广大消费者向以移动公司为代表的垄断企业讨一个说法。二、本案之所以选择侵权之诉而不是违约之诉,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利益。三、本案之所以把诉由确定为侵犯通信自由权和财产权纠纷,其目的是希望把宪法中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权落实到实处,使通信自由权成为可以在民法上进行诉讼的权利,使得对该权利的法律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推动宪法司法化的进程。

但是,通信自由权并不在民事诉讼的起诉案由之中,而且本案也是以合同纠纷进行立案的,也就是说,通信自由权还没有获得民事法律的明确确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侵犯时能否获得司法救济呢?

寇律师提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在齐玉苓诉陈晓琪侵犯姓名权一案中给2001年给山东高院的批复曾指出被告以各种手段,侵犯原告宪法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寇律师这样说,即使对于不属于民事权利的受教育权,如果受到侵犯,可以诉诸法律。那么,通信自由权自然也没有问题。

开庭半小时,通信自由权获得确认

今天早上,很多记者就早早的来到东城区人民法院,等候庭审的开始。但是由于东城区法院法庭过小,有许多记者都没能进去,只有在外面等候结果。

九点半,庭审开始。东城法院以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原告代理律师首先提出,在立案时,由于立案范围的限制,法院以合同纠纷受理了本案,但是被告实际上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和通信自由权,应将财产权和通信自由权侵权作为本案的诉由才是适当的。法官同意了寇律师的案由变更。

被告中国移动没有派人出庭,被告代理律师没有出示书面答辩状。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居然在庭上说:"我不熟悉移动公司的业务","我当庭整理出答辩状"等惊人之语。

被告方否认了中国移动系统升级所导致的原告手机不能正常使用的事实,但承认了2007年1月20日学清路营业厅系统发生故障致使用户不能办理换卡业务的事实,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庭审中,当原告方列举完第一项证据后,被告方即紧张地向法庭请求:"我们不知道他们有这么多证据,事先都没看到。而且我只是律师,对移动的业务等方面不了解,关于原告列举的短信清单、网站公告等证据,我得回去核实一下,至少需要10天时间,请法庭准许。"被告方故意把时间拖到3??15之后,对此原告代理律师提出疑义:"短信清单、网站公告都是被告网站上的内容,登陆网站核实最多一天时间足够,无需那么长时间,请法院考虑。"但法院同意了被告的请求,宣布本案延期审理。

因此,庭审出乎意料的简单,仅仅开了20分钟。

值得关注的是,庭审后,有一个冒称北京青年报记者的移动人员围过来打探:"都是哪些媒体到场了?"

对案子充满信心

为了准备这个诉讼,寇律师对原告的请求维护的权利以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认真进行研究,并从被告的侵害、原告的受害、因果关系以及被告的主观过错等方面对整个案子进行了法律分析。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寇律师这样说,被告作为全球网络规模最大和客户数量最多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国内具有垄断性的地位,理应为客户提供电信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移动通信服务。但遗憾地是,在本案中,无论是其服务质量还是发生纠纷后其解决问题的态度,都没有让我们看到一个跨国企业应该具有企业形象和服务水准,至于其所宣扬的企业社会责任更是空谈。

现在,法院延期审理此案,但是寇律师也对案子充满信心。他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我们对此案满怀信心,我们相信,公正的法院能够作出明智的裁判,维护作为弱小消费者的原告的合法权益,还给原告一个公道,给天下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公道,让正义得到伸张。"

今天是3月8日。案子选择在今天开庭,可以说,这是给予李新爱女士最好的节日礼物。李新爱也表示,她相信正义一定能够获得伸张。

此案更多情况请参看原告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xinai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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