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村民控告当地政府违法征收超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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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魏紫军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5 11:27:48 |
江苏赣榆县潭湖县村民石福奎控告当地县政府,对超生家庭违法徵收社会抚养费,但法院近日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而超生徵收费为当地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
赣榆县法院在上个月22日驳回石福奎的起诉。石福奎的哥哥石清在接受本台访问时说:“当地政府对他弟弟徵收巨额社会抚养费时并没有按法律规定进行听证会,所以属于违法行为。由于社会抚养费普遍对村民徵收,如果是作为税收的一种,并没有按照税收法去执行,以及县政府对于徵收费用数额的确定,也不是依照实际村民的年收入,而只是靠政府官员虚报的数字。”
石清指出石福奎在去年9月份收到县政府计生委颁布针对超生家庭徵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决定书无视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对社会抚养费属于非法徵收的复议结果,大幅度增加了徵收的数额。根据计生委的答辩状,对石福奎作出的徵收依据是2004年当地农民人均的纯收入约3千元的统计。但根据抽样的采访调查显示,在被采访的39户家庭中,在2006年底纯收入仅为1000余元,远远低于政府的统计数字。
由于当地政府没有任何针对农民的养老福利,所以农民在有可能的范围都选择超生,而村干部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反而鼓励当地村民超生,然后责令他们交付1万5千至1万6千元人民币的罚款。超生罚款已经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项财政收入。
石清还指出,除了对超生家庭徵收社会抚养费偏高以外。徵收的过程亦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其中包括,徵收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徵收后没有专用的票据,以及在徵收过程对被徵收者进行随意的辱骂,殴打,非法拘禁。
石福奎曾经在2005年期间提出对当地县计生委社会抚养费提出的行政复议,上级机关就此曾作出撤销社会徵收费的决定书。但其后石福奎就怀疑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其中包括他的妻子于2006年7月被非法绑架到镇计生站关押,石福奎又接到增加徵收费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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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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