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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重申奥运期间抗议须获批准           ★★★
北京重申奥运期间抗议须获批准
作者:石山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4 0:55:21

中国官员今天再次强调说,在今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任何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进行示威抗议活动,都必须事先获得批准。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法新社发自北京的报道说,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刘敬民星期三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在北京奥运会举行期间,任何示威抗议活动,都必须获得警方的批准和遵守法律。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进行抗议和示威,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他解释说,示威抗议人士必须向北京市公安机关申请,而公安机关则根据中国的法律决定准许或者拒绝这些申请。报道说,过去,所有针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部门的市委和游行,从来没有获得过批准。北京居民叶国强表示,他的哥哥叶国柱,就是因为申请示威游行,而被抓捕判刑的,所以中国官方的说法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是为了自身利益,给政府申请也没人管。为了揭露腐败得真实面目,引起党中央的注意,他申请游行,结果适得其反。包括我,4年我们在监狱里受到了非人的酷刑折磨。”

叶国强本人,曾因为跳入天安门前的金水河抗议,被判处了三年徒刑。他表示,虽然他有很多不满意的事情,但鉴于以往的经验,不会再次去申请抗议示威。美国中文的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表示,虽然中国的宪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游行示威的权利,但中国政府却以具体的政策手段完全剥夺了这项公民权。

“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有示威游行的权利。但如何去施行这个权利?人民如何要享受这个权利?中间要经过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说没有经过经过批准,宪法说了也白说,写了也白写,都是空的。”

伍先生认为,对那些想抗议的中国居民来说,别说申请,在奥运会期间恐怕出门都非常困难。所以官方重申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外国人。

“包括一些正义的、有良心的、支持中国维权的人士和人权关注者,还包括体育运动员、艺术家们,要到中国来支持中国这些受迫害的老百姓,所以中国政府就不让你有集体性的、规模性的游行,不准游行,不准拉横幅。”

伍凡介绍说,目前有一些海外的组织已经表态,将会在北京奥运会期间进行一系列的抗议活动,北京官方对此非常紧张。

“西藏已经有一部分人要从印度走到拉萨,如果派1、2个代表到北京去的话,这个声音马上就会出来。维吾尔族的也要出来,海外民运人士要求回家,中国很害怕,这个时候出来他们是非常不欢迎的。还有记者无疆界、国际特赦都要去观察。”

伍凡透露说,北京官方已经动员了接近两百万人的奥运保安力量,包括警察,武警,企事业单位的保安人员和街道办事处的社会力量,力求万无一失。不过他认为,即使如此,在奥运会期间,小规模的和个人的示威抗议活动将防不胜防,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文章录入:南鹏    责任编辑: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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