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少平许志永谈中国律师的艰难处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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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丽明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4 10:50:56 |
出席香港举办的“中国维权律师与法治”研讨会的中港律师和学者均指出,中国的律师经常受到迫害,估计中国约有五百名律师因为接办案件而被捕和判刑。他们促请政府废除侵犯人权的刑法,并希望通过法律,改变现行政治制度。
在研讨会上,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中国律师大多不愿接办刑事案件,除了因为利润低之外,还因为辩护律师往往要承受被捕的风险。他以个人经历作为例子。他说:“有一位老太太的证供很关键,她是检察院的证人,我找她核实,问她是不是这样说的,她说是被迫说的,她家里有一个孙子,公安局说若她不按照他们的说法,她就不能回家看孙子。我要求她向法院更正口供,结果这个老太太连法院的门也出不了。法官还问她是不是莫律师教她说的,她说不是,否则连我也被抓起来。”
莫少平说,中国法治概念薄弱,法律条文不清晰,律师甚至连自己的权益也无法保护。
曾在五十年代在中国当法官的中大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指出,中国政府视律师为坏份子的辩护者,不尊重被告人享有公平辩护的权利,被告人经常不获准会见律师,而且辩护律师在取证时必须得到相关单位的同意。他形容中国的律师是可悲的。
香港大律师张耀良表示,他曾在一个座谈会中向中国的官员提出中国律师遭检控的问题,但该官员反说,在中国的刑事案件中,疑犯被判有罪的比率几乎百分之百,但律师被判罪成的比率仅百分之二十五,认为律师的待遇已比其他人好。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艾华指出,在法治社会,律师往往是人权的维护者。但在中国,维权律师却要面对政治风险。北京律师高智晟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不过,北京法律学者许志永则深信中国的律师能改变中国的政治环境,维护弱势利益。他说:“我们的目标是弱势权利,我们主要通过个案努力。陈光诚的案件是其中之一,却是我参与的个案中最失败的一个。我们努力的方向是把政治问题法治化,一切的社会纷争都可以法律解决,这是中国能否和平实现文明转型的关键。”
许志永和莫少平均认为,政治不应是规范法律的借口,在一个法治社会,政治应受法律约束。他们都希望中国终能建立完整的法治制度,使权力能受法律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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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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