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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检方口头允杨春林律师本周三会见         ★★★
佳木斯检方口头允杨春林律师本周三会见
作者:方晓 文章来源:大纪元 点击数: 更新时间:10/23/2007 3:39:59 PM

中共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移交检察院标志着案件已进入检察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不应受任何限制。但杨春林案在10月8日移交佳木斯检察院后,检方违法规定15天之后杨案的辩护律师才能介入。22日辩护律师终于在杨家属当场努力下,与杨春林案主管于永胜(音)通电话,于口头表示律师本周三(24日)可与其联系安排会见。

杨春林家人表示,在此之前他们多次联系检察院无果,令杨家人非常不安,特别是杨春林年近80岁的母亲,自获知儿子在看守所受到酷刑虐待,精神受到更沉重的打击,整日为律师尚不被允许见到亲人而焦急。

检方口头允诺律师

10月22日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她再次到检察院,见到案件主管于某后,她给在北京的辩护律师李方平打电话,李律师当时立即与于某电话联系。

杨春平对记者说:“我当着于的面给北京的李律师打电话,然后李律师电话打给于,我说是律师的电话,于才不得不接听。我当时听于对律师说:你下半周再来,然后律师说星期三过来,于某表示:那你就来吧。”

记者与李方平律师联系,他表示,“我与检方沟通,过去先找他们接触一下,应该会见没问题吧。我跟他沟通说会见当事人是明明白白的法律赋予的权力。”

记者问如果检察院效仿公安局的做法阻挠律师会见,将如何处理?李律师:“我觉得正常情况不应该有,如果在检察院阶段还搞这些,那是大笑话了。我们期待着他们会依法办事。跟他们确定星期三过去,他已经口头上说没有问题。”

李律师:“检查阶段不需要批准,我们只要要求会见,他们就应该安排,只需要填个表,不需要批准。”

家属焦急 检方称做不了主

杨春平忧心忡忡的对记者表示,从于某的态度看,她认为安排律师会见杨春林不会顺利。她透露,自己亲人被抓已3个半月,全家人自获悉亲人在看守所受到“钉笼子”和“看笼子”的酷刑虐待后,心急如焚,特别是老母亲本来就年老体弱,儿子被抓且律师一再受到非法阻挠不得会见,使老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

杨春平:“从上周起,我一连几天都去检察院问,每次去都见不到人,被告知于开会去了,说是省里来人了去开会。我母亲特别着急,从检察院的态度看,我怀疑他们还是不会让律师见我哥。”

杨春平披露,她上周每次去检察院都见不到人,电话联系他也没人接。与律师联系得知,律师多次致电检察院也无人接电话。终于有一次于某接了杨春平的电话,于表示,律师来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了解情况。他还很含糊的表示,如果检察院觉的证据不足,还得把案件退回公安局,那还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杨春平:“他说的具体是啥意思我也听不懂,但我感觉他在说律师来了也不管用。案子就是退回公安局也不表示我哥不构成犯罪,他说构不构成犯罪不是他说了算。他还在阅卷,内容很多,还没看完。”

杨春平表示,“从于某和检察院的态度看,他们是不想律师顺利的见到我哥,今天律师电话联系于某,看到他态度很消极。”

记者近日致电佳木斯市检察院办公室(454-8620067),无人接听。

原“同案犯”仍无自由

富锦数万农民的170万亩黑土地被政府非法侵占,杨春林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口号帮助他们要土地,触动了中共统治的根基,由中共公安部下令,佳木斯警方于7月6日逮捕了杨春林和另两位被中共称为杨同案犯的维权代表王桂林及于长武。中共在监禁王、于27天后,迫于国际压力,令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假释他们后仍对其严密监控。9月27日中共当局又作出他们不构成犯罪的裁决。

据悉,他们虽然名义上恢复公民身份,但当地警方对他们的监控骚扰从未停止,特别是中共十七大期间,王桂林受到更严厉的威胁,同时他的出行和通讯都受到进一步控制。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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