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讯记者孙林(孑木)案在南京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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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1 16:28:30 |
(维权网义工 李慰综合报道)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博讯记者孙林(孑木)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刑庭第一法庭(板仓街258号)开庭。孙林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两项罪名起诉,同案一共有4名被告,包括孙林的太太何方及管金龙、郑军华。此案由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莫少平律师和他的助手陈泽睿律师代理。此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曾两次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案原指控的4项“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持有枪支、斗殴和勒索。目前起诉只剩两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持有枪支。
庭审从早晨9点30分开始,至下午6点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按正常程序,6月15日之前应该宣判。孙林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先生和陈泽睿先生为其作了无罪辩护,何方的律师黄先生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据莫少平律师介绍说:孙林出庭时在自己的头上及胸口上,分别写上一个冤字,法官为此宣布暂时休庭。期间书记到孙林处,问他可否擦去那个冤字。在孙林的同意下,书记给了孙林一件新衣,因为孙林在看守所被警员除去衣服,只穿了一件马甲,之后又将头上的冤字擦去。
控方指控孙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及非法使用枪支,莫少平律师指出,两项指控完全缺乏理据。他说:孙林本人亦否认这两个指控,所谓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起因,是当时在拆迁的事情上,孙林的公司接受委托前往调解,并维持秩序,他并没有犯任何刑事的罪行,至于私藏枪支就更加没有任何根据,因为公安发现的枪支根本不是在孙林的家中找到的。
孙林曾任南京《今日商报》期刊及《大都市报》主编,因撰写针对时弊的文章而被解职,《大都市报》亦因此被取消。孙林其后任职海外新闻网站博讯驻南京的记者,曾经报道多宗维权案件和社会不公现象,因此不断遭受当局打压,孙林的家人亦曾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
2007年3月,南京市外事办的官员曾警告孙林停止写稿,指他非法采访,并没收了他的记者证,但孙林继续报道了多宗敏感事件。其中一篇关于天安门访民的报道刊登后第四天,大批警员封闭了孙林妻子何方经营的食堂,并将厨师及杂工等20多人戴上手铐抓走。当天晚上警方还查抄了孙林的家。公安机关侦查七日后,随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起诉孙林。孙林在被刑拘期间多次向探访他的律师投诉警员对其进行殴打与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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