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拆迁维权市民冯玉珍。2003年和2006年我在杨浦区和虹口区,曾先后两次遭受违法暴力拆迁。两次我都把实施违法暴力拆迁的行政单位和开发商告上法庭,但由于司法不公正和不独立导致我两次都败诉了,迄今我们全家居无定所。我已退休十多年,微薄的退休工资仅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如租借房屋就无法保证生活开销。而杨浦区和虹口区两区有关部门对我们一家生活陷入绝境置若罔闻。逢年过节我们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助,更谈不上平时能享受到“和谐社会”的阳光。
近年来,我不得不通过逐级上访的形式来主张权利。2008年2月下旬我再度赴京上访,3月9日晚被上海驻京办工作人员遣送回沪,10号上午9点半左右下火车后被直接送往上海市接济管理站,期间中饭都不让吃,全封闭关押直至下午2点钟左右才由杨浦区江浦街道接走,就直送杨浦区营口路768号东鹰假日酒店229室关押。
进了229房间,在街道的指示下,有八九个男女,其中一名警察着便衣(是他们介绍的)。要我主动缴出手机。我说手机丢了,这帮人就强行搜我的背包及我身上的口袋。在背包里搜出了充电器,就出去了。一会儿这帮人又进来讲:“上面有命令,有充电器就一定有手机。”再次把背包里的东西搜了二遍,连背包的拉链都弄坏了,背包里的药丸都捏碎了。并且叫一个女的强行摸我的胸部,结果还是没有搜到。我一再重申的讲:“关押我本来就是非法的,违反宪法的,你们这样的行为是侮辱我的人格。”其中有个男的讲:“你这么把年纪,有人摸你胸部是桩好事。”我讲:“你可以羞辱我的人格,但不能剥夺我的尊严,你们做帮凶侵犯人权,现在就剩裤裆没搜过,是否要搜一搜!为什么就不相信一个被侵权的、有良知的、讲真话的冤民所讲的话,手机丢了,是很正常的常识问题,难道我的手机就不允许有丢失的机率?有哪条法律规定公民有手机,街道有权没收?你们这样兴师动众来对付一个60岁的女人,我感到即可恨又可笑,你们到底害怕什么呢?怕我在关押期间用手机里通外国???还是你们的所作所为见不得光且自信不足???”。这帮人讲:“是接受上级指示,我们是完成任务,混口饭吃,你懂的”。我不懂为了有饭吃,就可以充当腐败权者的帮凶和帮忙,没有同情心与耻辱感,每一桩罪恶都是由具体的人来实施的,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为什么权者不亲自来动手。没有人能放弃对自己生活时代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我百思不解:我的手机=定时炸弹?
2008年3月18日北京“二会”结束,下午约2点左右,有四男二女押我上车(我都能一一指认)。我没有家,无家可归,居无定所,司机讲他只是送我出去,我要求送市府信访办或者街道都可以,司机不肯,我讲就送我到人民广场市规划馆,我已把我的目的地明确告诉司机,司机也不肯,难道市政府信访办200号在人民广场范围内,我就不能在人民广场附近的任何地方下车?江浦街道在害怕什么呢?司机拒绝我要求在人民广场市中心下车。车子一直朝郊区开,途中司机手机响他接听后讲了二个字:“朝南”。车子在某个高速公路旁停下,车上下来两个男的,然后打开靠近马路中央的车门,我用双手拉住坐椅把手,两人凶恶的拉我的左臂及扳我的手指,硬拖我下车,我大声呼叫救命,并用身体挡住车头,这两人发疯地把我拉离车头,推倒在地,车上的人把我的背包从车上扔下,车朝前开,车下的两个人去追车,准备上车。我从地上爬起来也朝前追,其中一人回过身来再次推我倒地,我爬起来再朝前迈两三步就摔倒在地。车开走了,马路上的出租车、摩托车、行人等朝我方向围过来,问我是否遭到抢劫?受伤了吗?刚才一幕他们都看到了并各自报了警,记录了那辆车的牌照:沪S?4857.不一会有三四辆警车过来,问明情况后送我到南汇新场派出所报警。我的脚摔伤不能走路。
从关押地点出来被押上车,一直到被这帮江浦街道雇用的帮凶、帮忙弄到南汇新场扔下车,本来就是一场策划好的阴谋。作为街道级政府有如此卑劣、下流的手段,为他们感到悲哀。
南汇警方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给我做了笔录,要我去验伤。因我身无分文,南汇警方当即通知市政府,由市府再转杨浦区来接人回去。当时时间约是18号的15:15左右,一直到了23:30左右,杨浦区来了三男一女。南汇警方作了移交,告知我杨浦区政府承诺会带你去开验伤单看病的,一切他们会安排的,故你在南汇的报警回执就不给你了。
我上了杨浦的车子,四人也不亮明身份。车子一直到杨浦区中心医院门口,一个女的扶我进医院大厅,我刚坐下,人就不见了,我才看到别的椅子上有我的背包,大门口的门卫讲:你乘坐的那辆车开走了,当时估计时间是19号0:10左右。
无奈我借了病人家属手机报了110,没有出警。第二次打110,我听到一个男的声音讲:“她是上访的不要睬她”,然后一个女的讲:“他们会来的,就挂了。”我耐心地等了一段时间,110不出警,只能要求值班护士通知总值班领导,我对医院值班领导如实反映一切情况,并把南汇新场派出所的监督电话和所长的电话给他,要求为我看病治伤,因为伤是江浦街道雇用打手把我打伤的,医院值班领导看了我的伤势,讲你接着打110,警方是不可能不出警的,等开了验伤单,医院有专门的绿色通道为你检查医治的,我就借了医院的电话一直报110,其中有只电话还是先前那个男的声音:“冯玉珍,自己掏钱看病,没钱就自己通知家属再看病,要报警自己到警署来。”还要我亲自到警署报警。我叫值班医生与其通话,通话结束,医生讲他们答应马上来医院。结果还是不出警,一直到19号零晨2:10左右,有个自称是江浦警署的警察,来医院了解情况,他看了我的伤,不肯开验伤单,不肯与总值班医生会面,10分钟后就走人了,还叫我耐心等待,讲淀海警署会来人的。我继续打110,从19号0:10左右一直打到3:30,可以讲这3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不间断地报110,报有市、区110督察和市政府值班电话、市政府录音电话近十次,杨浦警方就是不出警。这种场境叫医院的医生、护士、病人家属等目睹了上海警方110系统如此作为,叫他们大开眼界,也大跌眼镜。
出于人道,出于人性化的操作,医院为我开启了绿色通道,摄片检查治病。等我离开医院到朋友家暂且休息,还未见110出警。
执政能力的水平足以衡量社会的民主和文明程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已写进宪法,絲毫不意味着江浦街道意识到了自己每时每刻都在侵犯人权。只要北京、上海有什么重大活动,比如“二会”、“党代会”和敏感时段,江浦街道千方百计要寻找我的行踪,来布控我。2007年10月7日晚6点,我与朋友约定在××路口碰面,江浦街道的车子早就埋伏在那里,等我一到,马上有六、七个男男女女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强行塞进面包车,绑架到杨浦区眉州路470号谷苑大酒店304室。实施非法关押。直到十七大结束,当天晚上送我回家,因我没有家,(这个问题始终存在)。在马路上兜了两三个小时,最后送到我姐姐家里暂住一晚,讲一切问题明天到街道商谈。等到明天,敏感时段过去了,谁也不会理睬你这个社会最低层的“维权贱民”。没有诚信,有的是说谎话的能力,有的是监禁与杀人的力量,只有用暴力来维持自己的权威。而暴力终究有失效的那一天。
联系电话:13482433038
冯玉珍2008年3月28日
附:受伤照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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