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投稿信箱
加入收藏
| 首页 | 声明·公告| 国际人权 |热线咨询 | 调查 | 人物 | 法援 | 奥运观察 | 评论 |维权手册| 人权个案 |维权动态| 公民行动 | 小型资助 |
您现在的位置: 维权网 >> 文章中心 >> 个案 >> 吕耿松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吕耿松被投狱 狱方通知家属5月2号
浙江维权人士吕耿松二审维持原判
吕耿松案浙江高法维持原判
吕耿松刑事上诉状
两会当局严密监控杭州异议人士吕
吕耿松妻子致吴邦国及人大代表的
末代公民:中共为什么要以“煽动
杭州民间人士自发到吕家陪吕耿松
法界人士认为吕耿松案具指标意义
张鹤慈:吕耿松煽动了谁?
专 题 栏 目
· 新闻言论自由  · 强迫拆迁
· 反污染维权  · 农民土地维权
· 劳工权益  · 妇女权益
· 上访事件  · 煤矿灾案
· 宗教迫害  · 艾滋病关怀
· 结社集会权  · 儿童教育权
· 健康卫生权  · 死刑观察
· 酷刑观察  · 废除任意羁押
最 新 热 门
固顶文章“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
推荐文章中国网络监控与反监控年度报告(
推荐文章[图文]“瓮安事件”真相调查组资
推荐文章长期从事维权的黑龙江法律工作者
推荐文章“贵州瓮安事件”真相民间调查组
推荐文章官阻民间真调组赴瓮安 三调查员下
推荐文章《中国维权动态》总第55期
推荐文章郑恩宠律师再次遭到软禁
推荐文章[图文]奥运期间重点人防控责任书
推荐文章奥运前又一公然侵犯人权的明证
最 新 推 荐
固顶文章“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
推荐文章中国网络监控与反监控年度报告(
推荐文章[图文]“瓮安事件”真相调查组资
推荐文章长期从事维权的黑龙江法律工作者
推荐文章“贵州瓮安事件”真相民间调查组
推荐文章官阻民间真调组赴瓮安 三调查员下
推荐文章《中国维权动态》总第55期
推荐文章郑恩宠律师再次遭到软禁
推荐文章[图文]奥运期间重点人防控责任书
推荐文章奥运前又一公然侵犯人权的明证
  吕耿松在杭州监狱受到不人道对待           ★★★
吕耿松在杭州监狱受到不人道对待
作者:李荣添 文章来源:RF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10:00:18

因撰文揭露中国政府腐败、而被判监四年的异见人士吕耿松﹐在杭州的监狱受到不人道对待﹐除了被特别监视外﹐亦被迫剃光头。吕耿松的太太汪雪娥说﹐丈夫已经去信监狱领导反映﹐但一直得不到回覆。汪雪娥说打算向中央发出公开信﹐呼吁中央注意监犯的人权问题。

吕耿松的太太汪雪娥﹐最近一次是于星期三探望过丈夫﹐汪雪娥说﹐丈夫向他反映﹐在监狱内得不到公平对待﹐多次被强迫剃光头﹐吕耿松不愿意﹐向监狱反映、甚至于上月去信监狱领导﹐但至今都未有回覆。。

汪雪娥说﹕他说监狱管得很严﹐其他人可以自己到医院﹐但他到那里﹐都有人跟随著。哪有人权﹐去哪里都有人盯著﹐没有自由。他说不想剃光头﹐他不是说一定留长发﹐理发可以﹐但他不愿意剃光头。

汪雪娥还说﹐星期三与吕耿松见面后﹐亲眼看到监狱职员粗暴对待丈夫。她说﹕那时见面时间到了﹐我们想和他握握手﹐就这样意思﹐但职员一把就把他推进去﹐我都看见了﹐他们就是要吕耿松快点进去﹐不让我们多说话﹐当著我们家属的面这样对他﹐我想他在里面肯定不好过﹐我想他们这样的行为﹐我们作为家属心里很难过。

汪雪娥说﹐打算向中央发表公开信﹐要求国家领导正视犯人在监狱的人权问题。

曾在法庭为吕耿松抗辩的代表律师莫少平说﹐根据国家刑法﹐没有硬性规定犯人要剃光头﹐犯人如果不满监狱的对待﹐可以由本人、或者家属代表﹐向省监狱管理局和检察机关投诉﹐要求派人到杭州监狱调查。莫律师说﹕没有明文规定﹐应该是特定情况﹐剃光头虽然是普遍的﹐假如认为剃光头是没有尊严﹐或者宗教问题﹐可以要求不剃光头。

吕耿松是于今年二月被判入狱四年﹐他现时在杭州西郊的监狱服刑。他向监狱领导所写的申请书﹐内容是说﹐虽然中国不承认有政治犯﹐但事实上﹐很多政治犯被迫剃光头﹐他认为是侮辱人格、对人权的颠覆﹐要求允许犯人不用剃光头。

监狱职员罗先生回应说﹐所有监狱内的罪犯都要剃头﹐并非个别情况﹐并否认粗暴对待犯人。他说﹕这个我们这里有规定的﹐所有人都要剃头﹐没有分甚么政治犯不政治犯﹐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按照我们这里的规定。记者问﹕他的要求你们不会批准的?罗先生说﹕我们按照规定办。

本身在大学任职的吕耿松﹐九三年因从事民运被开除公职﹐之后他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互联网发表多篇讨论中国维权、法制和腐败问题的文章﹐今年二月法院判他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判监禁四年。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Copyright2006 维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