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无故延期自贡农民诉公安局案审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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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钟信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8 20:17:44 |
(维权网钟信民报道)4月18日早上8点多钟,四川自贡自流井区法院审判长刘丹主动打电话给自贡维权代表刘正有先生,通知他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刘正有先生代理的四川自贡市红旗乡大岩村5位农民诉当地公安局违法拘留他们的行政诉讼。
今年1月18日,自贡自流井区法院受理了大岩村候世强等5位农民状告当地警察违法拘留案。法院在收取每人580元的诉讼费后,一直没有确定开庭日期。对此刘正有先生依法提出强烈抗议。下面是刘正有先生早上与法官通话的记录:刘正有:"喂,请问哪位?"法官:"是刘正有吗?"刘正有:"是"法官:"我是刘丹"刘正有:"什么事?"法官:"侯世强等5位原告人,告自贡市公安局汇东分局案,也是经四川省高级法院批准延期开庭审理3个月,是合法的。"刘正有气愤的说:"刘庭长你们法院和省高法把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延长审理期限3个月的规定,你们把延长审理和延期开庭的法律关系都搞不清楚?这个案,受到海内外法律专家、学者、各界人士高度关注,你们仍和省高法几名腐败法官勾结,玩弄法律当儿戏,现在中央正在整顿司法腐败,规范执法行为,你们法院收取诉讼费每人580元。最高法规定,行政诉讼费最高50元,收费又不定出开庭审理日期,你们为民如此执法,玩弄国法,己经走到了犯罪的边缘了。你们自已在砸自已的饭碗,其实,是我们在挽救你们。"法官说:"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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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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