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统计的结果,是说有价值5千四百多元的经济损失。就给这几个村民定了损坏公共财物罪。
就在这个混乱中,上诉人陈光诚从家里冲了出来。上诉人到了另一个村民陈光余的家里,上诉人是想在他的家里可以使用电话,可以和外部联系。后来看守的人又把屏蔽手机信号的那个东西搬到光余家里去了。可是有一个小小角落竟可以通电话,不知道是他们的技术问题,还是故意留出来的。在光余家房子里一个角落里可以拨打手机。有的说是故意留出这么一块,有的说是疏忽。
他们一直要求光余把上诉人陈光诚撵走,别让上诉人陈光诚住在光余家。光余因为很同情上诉人陈光诚,一直让上诉人陈光诚住在他家,前后住了四十天。他们因之恨了光余。
B、扰乱交通事件真相3月11日晚,看守上诉人陈光诚的人趁光余出了自家院子,用一件棉衣把光余的头包起来,一通乱打。他们打光余的目的就是要把上诉人陈光诚激出来。因为上诉人陈光诚曾对光余说,法律有规定,其他人士不可以随意进入公民私宅。于是在看守的人要挟光余放出上诉人陈光诚时,光余就对那些看守的人说,你们不能闯入我家院子抓人,如果你们敢闯进来,我就要用斧头劈死你们。
于是,他们就选择在光余出了院子后,对光余大打动手。这样上诉人陈光诚就从光余家里出来了,就到临时指挥部找打人者讲理。指挥部设在营后村,营后村和陈光诚他们村合并成了一个大村,去营后村有一段路。找到指挥部,指挥部的人不理。光军就说要上县里去,要找个车上县去,上诉人陈光诚也说,上县委上市委,就不相信没有一个讲理的地方。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等怕上诉人陈光诚搭上路过车后会去县里去市里去省城去北京,就指挥拦车不让有往沂南方向去的车开过来搭上诉人陈光诚走,孙学农拦了一辆往沂南方向的车,而另一个方向的由南往北方向去的车,要么是被看守们拦下的,要么也可能不是被哪一个人的拦截指挥动作停下,而是司机见到路面上站有数十个人且其中有几个着防暴装的警察在路面上自动停下的。
而且,上诉人陈光诚是在上公路前便被至少三个着防暴装的警察及十二个便衣看守紧紧跟着,所以上诉人和袁伟静等四人从营后村办公室出来一上公路等便车,很快就被几个警察及十多个看守拉到路东侧人行道外,一直被他们围守在种有小树的东侧土路边,与袁伟静等三人分离开了,直到被押走。
而袁伟静等三人则是站在路的西侧,与上诉人陈光诚相距了一个路面的距离约12米左右。袁伟静等三人的周围也站满了与她同时走上公路但根本不是想搭便车走的近五六十个看守。
最先聚合一二百人之众将由南往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堵塞了由北往南方向交通的,
是惧怕上诉人陈光诚搭上车离开现场去沂南上访而大喊“别让他们跑掉”、站在由北往南方向的来车前面拦截由北往南前往沂南方向的车、指令阻挠上诉人陈光诚这四人搭坐由北往南方向的车前往沂南上访的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等!
被聚合来扰乱交通秩序的人,是根本没想搭便车走却又一直站在公路上堵塞路面、一直紧随着上诉人陈光诚的至少三个警察及看守上诉人陈光诚的数十个人及随后赶来增援他们的上百名警察和看守!
聚合并指挥一二百人之众将由北往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堵塞了交通的,
根本不是想搭便车去沂南上访的上诉人陈光诚和袁伟静、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中的任何一人!
拦住救护车不让救护车前行的,站在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车前面不让这个方向的救护车前行的人,肯定不是站在由南往北方向的陈光诚家的这五个人中的任何人!
当时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第一辆车与由南往北的第一辆车之间的直线距离的有20米以上。
上诉人陈光诚家这五个人都是站在由南往北走向的车的附近。救护车是由北往南走向的车。救护车离上诉人陈光诚家这五个人至少有20米以上。
205国道的路面宽度为12米以上,在两个方向间的第一辆车前面,至少有240平方米以上的路面空间,而且,在这240平方米以上的空间里,站满了至少一二百人。
站在由北往南方向被堵车辆的前面,
堵塞了由北往南方向的车辆的人及站满了240平米以上路面客观上堵塞了交通秩序的这一二百人中,
上诉人陈光诚这边的仅有想搭便车去沂南的四个人。
站满了240平米以上的公路路面,
站在公路路面上执行不能让上诉人陈光诚搭车跑了的指令,
站在公路上坚守至陈光诚等三人被增援警察押走才离开公路,
客观上堵塞路面阻碍了交通秩序的这一二百人中的其他人,
根本不可能是陈光诚聚集来的受到陈光诚指挥的!
指挥这一二百个站在公路路面上看守围困光诚等四人长达三个小时的,
才是真正犯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罪犯!
2、从2005年8月上诉人被非法软禁,到2006年6月21日至11月27日无法无天地地借助流氓地痞动用流氓手段对上诉人辩护律师无耻动手、开庭前夜绑架关键证人阻止关键证人出庭,
上诉人认为:
为了掩盖自己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违法乱纪祸国殃民行为,临沂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滥用司法公权竟然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对揭露真相的上诉人持续打击迫害,不惜制造更多的大量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其祸国殃民的如此恶行不仅伤害了上诉人及其家人,伤害了村民和辩护律师,还严重败坏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走向现代文明的改革形象。
在中央政府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
在全国上下努力建构和谐社会的今天,
临沂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祸国殃民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上诉人深信:
沂南县法院做出的上诉人有罪的一审判决,它终将要被纠正!
上诉人深信:
临沂流氓恶势力对村庄及村里知情村民的非法暴力封锁和绑架是不可能长久的!!
上诉人深信:
相关知情村民会总有一天会敢于站出来说真话的,真相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六、具体上诉意见之四:
真有能力“毁掉中国共产党、颠覆中国政府、破坏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众同党和政府离心离德”的,不是境外敌对势力,也不是党外持不同政见人士。
真有能力“毁掉中国共产党、颠覆中国政府、破坏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众同党和政府离心离德”的,是党内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内“背离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依法尽职做利国利民正事、违法乱纪做祸国殃民错事”的贪官和污吏!!!
上诉人注意到,
控方在其逼供出来的证人证言里刻意捏造出“陈光诚在2月5日砸车事件发生当日曾说过一句攻击共产党的话”。
而且,11月27日,
一个女公诉人在庭审开始后上诉人所说的话还没超过五句时,便两次恶毒叫喊“被告人在攻击共产党”!
在上诉人的辩护人李劲松律师强烈要求法官立即制止此公诉人如此疯女似地诬陷上诉人的恶行后,
她才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没敢再如此恶毒乱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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