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20多小时不给吃饭。警察说忘了,实际是故意不给饭吃。……连续15天不让睡觉,实在受不了,痛苦之极。到后来他们想让说什么就说什么。”
“他们逼我说光诚不好。……警察自己写好材料让我背下来,背不下来就放在一边照着念,还不能总看。让读什么就读什么,读不好就打。他们在一边摄像。”
“我3月11日被抓后,被警员绑在椅子上审讯逼供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在此期间自已在这种状态下所签名的讯问笔录里面的词和和我说的肯定有差距。我只说了一两句但他们就写出一大堆。当时他们是轮流审问我,同一个问题他们能问你一千遍,问得你特别烦。给我欲加之罪的感觉,知道他们基本的目的就是想什么事都往光诚身上推。实际上,陈光诚根本没有叫我们去堵车。我们当时上公路边就是想搭车去县里,根本不是想堵塞交通,根本就没有我们想堵塞交通这回事。当时堵塞交通而且一直在公路中间站了二个多小时的,其实是几十上百个一直在公路上围困着我们五个人、使我们五个人无法搭上便车离开现场去县城”沂南县公安局的警察、看守陈光诚的镇村干部、被雇用来看守陈光诚并动手打伤我的这些流氓地痦“。
“2006年3月11日晚,我和陈光诚、陈光余三个人被沂南县公安局的人员抓到沂南县刑警队后,他们用铁链把我绑在椅子上,开始对我讯问,我不理他们,他们问什么我也不回答,他们虽然没有打我,但他们三班倒。每班两个人,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
他们说态度好就给一点吃,每天有吃一顿的时候,也有吃两顿的时候,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们不让解手。每次解手,都要多次请求。
他们总是说:等一会、等一会。有一次他们说大便不行,只能小便,后来我想起了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在陈光诚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我就情绪激动,很生气的跟他们讲理。
他们就说我态度不好,超过24小时后,经过商量,他们就对我说本来想行政拘留你,由于态度不好现在对你刑事拘留,又把我反背手拷在了椅子上,一直到3月14号晚8点多钟才把我送到了沂南县看守所。
由于我身患严重的腰肩盘突出症,05年麦收后就开始治疗三次,最后一次手术回家是在阴历的11月26日。时间太短身体远没有复原,这样长时间的坐着我的身体实在受不了。
对我的回答他们一直不满意,总是让好好想一想,后来他们问怎么上的公路,拦车是谁提出来的。
一、我的身体受不了。二、我考虑,陈光诚干的事我认为是正义的。他又没有犯法、他们把他放在了维多利亚(被抓上车后,我听他们打电话知道的)他们不会把他怎么样可能是回家了。三、我考虑陈光诚是个残废人,就是真有事根据我国的法律也会从轻处罚的。
所以,在他们问是谁提出拦车的时候,我就说是陈光诚提的,也是他喊把车拦下,把事情闹大逼领导出来解决问题的。
其实是我小声提出来谁也没有喊。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有我们村和营后村的好多村民可以作证,但是他们不敢“。
第四、村民陈华的证言更证明了侦查机关存在的非法逼供行为令人发指:
我叫陈华,是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的,在2005年农历的8月11日把我传唤到县公安局,做了笔录,说我扰民拘留13日,在拘留期间的农历8月17日下午8点左右我被告知有领导找,我出去被讯问了十几分钟后,被带到门口的一辆车号为8531的车里被他们把头蒙住带到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一间屋子里,被他们锁在一张椅子上,讯问了60多个小时。在这期间,他们不让睡觉、不给吃饱饭、小便不让出门,有时锁都不给开他们把椅子竖起来就这样解手。大便他们把我头蒙住,铁链拴住我的腰,两个人看着解手。最后给我做了讯问笔录让我签了字按上手印,才把我头蒙住,坐上辆车给送了回去,他们没给我任何手续。
2、沂南县检察院将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37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涉嫌共同犯罪而且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没有分案处理的任何理由。因此,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89条、9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退回本案,不予审理。
3、有关部门非法阻挠律师调查取证及会见当事人。
2005年6月22日下午,正在沂南县依法办案的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被当地警方带走,罪名是“涉嫌扰乱正常生活”。起因是陈光诚母亲被强制绑架带回后又遭非法软禁,病倒在床无法出门看病。李律师出于人道关怀,在6月21日晚给当地四位公安发了一条短信,希望他们允许陈光诚的母亲到医院就诊,因为陈光诚的母亲已经开始发高烧。就这样涉嫌扰乱了警察的正常生活。
6月22日下午,第二批抵达山东临沂的律师孟宪明、李克昌、程海三位,在山东临沂被一辆无牌照车跟踪,并被不明身份的暴徒当街公开殴打。当时律师拨打了110和120,警察把律师带到公安局问讯,用各种理由把这三名被殴打的律师羁留在派出所,不让离开派出所。22日晚上21点41分,几十名暴徒冲进公安局内,公然抢劫了律师们的照相器材,并当着警察的面强行摔碎。之后,又冲到律师所在房间谩骂骚扰,直到凌晨一点多才撤走。
6月23日下午2点10分,按计划前去陈光诚家进行调查采证的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到达陈光诚家村口,刚刚下车,便遭到20多名不明身份者的围殴,最后将二人推搡进车内。
6月27日,李劲松律师、李苏滨等去东师古村调查取证。在村口,李劲松、李苏滨在车里时,不明身份的非法拘禁陈光诚的人把他们的车辆掀翻。四个警察到来之后,在李劲松律师向警员现场指证仍滞留在场的数十个堵门掀车暴徒时,其中几人当着四个警察的面抢走李劲松律师的摄像机。
2006年8月17日晚,许志永博士、张立辉律师、李方平律师被沂南县公安联防队员王义山(音)诬告盗窃,两位律师被非法传唤两个多小时,许志永博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2个小时。
2006年11月27日10:40左右,李方平律师、李劲松律师准备前往东师古村实地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现场,却被于明江、张健带领约三十个不法分子阻止律师进村,非法限制了行动自由权及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权。期间,律师向110报警数十次,却竟然直到下午4:30分沂南县公安局还没有一个警员到场来处警制止于明江等三十个左右不法分子非法限制律师行动自由的违法行为!
五、具体上诉意见之三:
陈光诚一案真相——犯罪的不是陈光诚,而是地方政府某些贪官污吏。
1、本案相关事实真相:
A、“村民砸车事件真相”
事情起因于春节时他们抓走了陈华。因为陈华家临近陈光诚居住的院子的西墙,他们为防止陈光诚从这里越墙跑掉,一直在这里设岗看守,有三个人看着。三个多月来,每天都是一把阳伞打在这里,升个煤球炉子,几个人在伞下打牌。陈华说,过年了,你们打一把太阳伞在这里,像个灵棚,真是不像话,春节里我希望你们搬走,至少要到初六之后再回来。因为当时陈华说的时候口气挺硬,所以他们就搬走了。结果不到初四他们就搬回来了,陈华就这样和他们发生的冲突,他们打了陈华,把陈华的头都打破了,并且把陈华抓走了。抓走以后,陈华的奶奶就到村里的指挥部去找——被我们村人戏称为“看望陈光诚指挥部”的那个地方——说你们把我的孙子抓到哪里去了,大过年的,你们要把握的孙子放回来啊。指挥部里的人不理她,老人家就气“死”了——即休克了。村里的人就央求看守陈光诚的人能够开车把老人家送往医院。因为他们有三辆车在这里。可是他们不拉,有的说钥匙不在我这里,有的说我不会开车。村民们看到他们见死不救,特别生气,在这个理论过程中,人越聚越多。其中有老百姓说:“你们政府见死不救,不为老百姓办事,要你这样的政府干吗。”这时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把他们的车给砸了!”,群情激奋,大家就都动手了,可以说是很痛快地发泄了一下。后来政府采取了强硬手段,出动了防暴警察。后来调查砸车的人,就抓了三个为首的村民。
车子的玻璃被村民砸碎了,但是还能开走,后来就是他们自己把车开走的。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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