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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青年学会”案简况         ★★★
“新青年学会”案简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30 23:34:35


2000年5月20日,为了研究中国的政治改革,五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徐伟、靳海科、张宏海、张彦华、范二军成立了一个学习小组:“新青年学会”。三个月后的8月19日,又有杨子立、黄海霞、李宇宙三人加入该学会。其中,李宇宙是北京市国安局派去的卧底。

同年11月,“新青年学会”因各成员工作太忙而自动解散。

然而,在学会已经解散后的2001年3月13日,北京市国安局却秘密绑架了除李宇宙外的其余全部七名成员。三年之后,其中的四名成员杨子立、张宏海、徐伟、靳海科各被判处八至十年有期徒刑。

“新青年学会”从未有过统一的政治纲领,更没有资金来源;既没有在其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也没有发展任何其它成员。甚至,他们自成立以後都未曾再召集全体成员开会,因为大家因为生计实在太忙碌了。


国安局由于没有找到犯罪物证,只有制造人证。

国安局威逼黄海霞说,若承认“学会”反党反社会主义,可以毕业,否则判七年以上徒刑。黄被迫承认而被释放。

范二军也因被迫承认学会内的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观点都是旨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而被释放。但是张彦华、范二军和黄海霞出了看守所获得自由后,立即发表声明:“原证词是国安局逼的”。

李宇宙后来也承认,他多次向国安局报告“新青年学会”情况,每次报告获2500元。令人震惊的是,在学会已经解散后的2001年2月11日,他居然仍然给国安局秘密报告。李宇宙现逃离中国。

2001年9月10日,李宇宙亲自向法院呈送书面证词,承认他所写给国安局的报告,是不真实的。


2001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是法官隐瞒了三位原证人的翻证材料及李宇宙的声明。四位当事人与律师均作无罪辩护,并揭发了刑讯逼供事实。

2003年4月2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又写了“补充材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继续引用被本人推翻的四个证人材料。四位当事人与律师再次作无罪辩护,揭发了刑讯逼供事实。

2003年5月2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开庭时,徐伟突然撞向法官案桌,以死抗争,被法警抬走急救。法院宣判:徐伟、靳海科10年徒刑。杨子立、张宏海8年徒刑。唯一证据,就是四个人证词。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案,但不许家属旁听。不准证人出庭作证。三位从天津、上海、北京赶到厅外的证人被拒之门外。翻证材料被律师带到法庭,法官阅后称:此证词与北京市国安局的证据不一致,不予采用。而国安局的证词恰恰就是同样三位写的。


2003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宣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杨子立、徐伟、靳海科在北京第二监狱服刑,杨子立至2009年3月13日期满,徐伟、靳海科至2011年3月13日期满。张宏海在浙江丽水服刑,至2009年3月13日期满。杨子立、徐伟因长期遭受折磨,均有病在身。特别是张宏海病情严重,又不能获得医治,情况堪忧。

以上事实表明,“新青年学会”案违反最起码的司法正义。是一桩典型的冤案。 四位服刑者,应予无罪释放,并应获得相应的赔偿。 我们认为这是一件政治迫害案件,四名青年来自普通的家庭,其中二名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们甚至没有涉入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但是他们代表的新一代追求自由与民主,追求光明的未来。因而不被北京政府容忍,对此四个人的镇压,是对他人的恐吓,以阻挡历史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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