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非政府组织”包含政府办的非政府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和草根非政府组织,但是主要指的是本土草根非政府组织。
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几个错误说法
错误说法1、“非政府组织必须是在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的”。
中国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是没有注册的,一方面很多组织因为找不到挂靠单位而无法注册,一方面很多组织确实不需要注册,特别是不需要因为注册而明显地增加组织成本,而使组织最终失去活力。
不注册并不等于非法,不注册并不等于不能开展活动。
非政府组织的正当性不是指注册意义上的合法性,而是指是否有选民基础?是否代表人民意愿?是否透明?是否对工作产生的后果和资金的使用有合理的说明?
一个规模很小、获取资金额不大的组织,如果注册带来的成本增加明显高于其资源量,那么这些组织就可以不注册。但是,如果一个组织具有良好的信息公开机制,对组织决策机制又良好的说明,有可以公开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说明,致力于艾滋病相关的善良事业,这些组织就可以被看成是应该得到资助的。资金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直接发放或大一点的非政府组织代为监管发放。
在城市里,很多民间发展起来非政府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因为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这些组织面临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管理压力、纳税压力和经营风险。这些组织优势在于可以吸纳大额的资金援助,可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待遇,可以对外签订具有单位身份的合同,方便组织大型的社会活动,有的时候可以营利。如果一个组织具有良好的信息公开机制,对组织决策机制又良好的说明,有可以公开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说明,致力于艾滋病相关的善良事业,这些组织就可以被看成是应该得到资助的。
错误说法2、“非政府组织指的是不拿政府财政支持的组织”。
在世界很多国家,政府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财政支持,包括提供财政支持给那些监督和批评政府的组织。我个人认为,组织是否具有独立于政府的立场,至少在组织决策程序上看上去具备可以做出独立立场的可能,是考量组织性质的主要因素。一些组织由政府创办,比如本次会议主办单位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这些组织可以发挥很好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桥梁作用;这些组织不仅应该从政府拿钱,而且应该多拿钱,并且可以帮助政府在更多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分配资源。一些组织为了保持独立立场,比如人权观察(位于美国的重要国际人权组织),拒绝从政府拿钱。虽然非政府组织在政策上不同程度受到其资金来源的影响,但是良好的非政府组织决策取决于是否具有植根于社群的民主机制、透明政策和独立的品格。
3、“非政府组织是反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和政治、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非政府组织的发起人也是有着强烈政治参与和宗教情怀的人。政治团体往往寻求诸多非政府组织的友好关系,试图建立各自政党的社会基础和代表性。宗教团体,无论为基本的人道关怀,还是为了传教,往往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建立各种参与公益活动的组织。但是,尽管如此,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政党政治和宗教事务上是中立的,并应该与不同的社会派别寻求合作,建立在社会公共利益方面采取行动的共同基础。这些组织在政治和宗教相关事务上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
非政府组织需要推动政府政策改革和采取行动,并监督政府的行动。
非政府组织独立的立场、政治和宗教事务上的中立、对政府的监督和批评,时常被认为是一种反政府现象,这样的组织被认为是反政府组织。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当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政治环境中。为营造有利于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空间,宽容和善意地看待非政府组织独立、中立和批判性立场,是非常重要的。“反政府”这样的概念可以少用,或者不由政府背景的人来用。
4、“非政府组织不是反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时常被认为是政府工作的补充,这种表述是正确的,但不是全面的。在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政府办的时候,这种表述是确切的;在国际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的早期,因为国际组织需要尊重本国的要求,而这个国家缺乏来自草根的、独立性强的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从事的主要是中国政府工作的补充;在草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早期,为获得发展空间,也表面上声称自己是政府工作的补充;一些支持草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人士,也以“补充说”来为非政府组织发展在政府内部游说。
但是,我要说的是,非政府组织绝对不是、也不应该是“小绵羊”。非政府组织需要具备批判精神和挑战精神。
在中国草根非政府组织日益蓬勃发展的今天,对非政府组织社会功能的描述不能简单地满足于“非政府组织是政府工作补充”的说法。这无论对于中国最高决策层,还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非政府组织,都无助于更加清醒地认识各种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和功能。
非政府组织是一些多样的、具有多种可能性的组织的总称。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组织的具体操作,而不是文字或口头上的说词,来看待不同的组织。
综观国际艾滋病运动,一些具有勇敢精神、采取挑战行动的组织改写了全球范围的反艾滋病运动的形势,比如早期在美国发起、随后遍布世界各地的艾滋病行动组织ACT UP。
5、“在写字楼办公的不能算是草根非政府组织”。
在一次国际会议上,在谈到全球基金中国国家协调委员会改革和选举的时候,在涉及到“草根非政府组织”这个概念的时候,卫生部1名官员私下谈话中表示:“你们(爱知行研究所)在一个写字楼里工作,这也能算是草根非政府组织?”
我的意见是,我们可以用不同的词汇来表达一类组织的存在,那就是,这些组织是公民自发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组织。为了公共利益,组织成员志愿结合在一起,通过某种机制作出决定,开展社会行动。这些组织有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形态和不同规模。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组织,从来没有自己的办公室和组织形态,但是一呼百应,比如ACTUP。一些组织有很好的办公条件,但是这并不妨碍组织的独立性和为社会工作的意愿。
在世界范围内,非政府组织专业化发展被强调;在艾滋病领域资源极大增加的今天,我们应该帮助那些为社会每天贡献的非政府组织尽早地得到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工人待遇。中国政府应该为这些组织专业化发展和获得资源提供支持。全球基金也应该这样做。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应该发挥自己的桥梁作用。
6、“非政府组织是一些有爱心的人集合在一起。”
非政府组织并不必然是爱心俱乐部或修道院。非政府组织的意义在于其致力于公共利益的宗旨和围绕宗旨开展的行动、及其相应的产出。非政府组织的意义在于其对于善良事业的客观指标,而不是其成员的主观意愿。对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需要建立客观的评估指标和体系;当然,对政府工作也是一样。
7、“要有建设性的提意见,否则我们无法合作。”
一些政府官员,或者一些掌握政府权力的非政府组织人士,甚至一些希望讨好政府的人士,时常用这样的话来评说对政府提出批评的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本人就经常受到这样的告劝。这种说法的进一步说词就是要少批评,多提建设性意见,否则就是不友好。
我的理解是,并经常这样回应,批评就是这种建设性的一部分,批评就是友好的一种方式。
(根据万延海[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理事/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所长] 文章“中国艾滋病非政府组织发展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整理)
200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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